120多名港灯员工及亲友于2012年的国庆节晚上,登上“南丫四号”出海观赏烟花后遭港九小轮“海泰号”撞穿沉没,在数分钟内共39人葬身大海。死因庭今日进入第11日研讯,时任海事处验船督察曾为“南丫四号”图则作出建议,要求船只围板高度要达300毫米,庭上被问及爲何亲身检验时并无进行量度,解释称当时仍在造船阶段,未装围板,而且“师傅教落”量度围板高度应由最后检验的验船督察负责。
▲南丫海难死因研讯继续。资料图片
时任海事处验船督察梁广就庭上称,自1998年加入海事处任职助理验船督察,其后获晋升至高级验船督察,直至去年退休。梁广就在本地船舶安全组的船体科时,曾在1995年负责为“南丫四号”做过新船检验,惟起初庭上被问及当日检查什麽项目时,则回应“谂唔起”。梁广就记得一般检查船体内部及外部的项目,包括量度铁板厚度、观察主力横梁结构等,在检验船只时亦须参考图则,包括基本结构及甲板图、分部及舱壁图等,惟他突然记起为“南丫四号”做检验时“应该冇睇到结构嘅嘢”,确认当时仅留意船只甲板的上层建筑。
遇难者家属由大律师谭俊杰代表向梁广就引述其在独立调查委员会中的供词,梁广就除了在1995年为“南丫四号”做过新船检验外,他亦就“南丫四号”的图则进行过审核及草拟过15个建议 (相关建议依照《小轮及轮验船指示(1989 年)》(俗称“蓝书”)作指引,惟当时的蓝书实际并非正式法例规管相关标准。) ,他回应当时“冇权批准图则”,惟同意草拟过该些建议。遇难者家属一方引述梁广就在总布置图的图则上写上的第4项建议(图1),提及船只围板要高过300毫米(图2),惟在验船当日却没有量度围板的高度,梁广就回应“当时检验唔到,因爲未做到最后阶段”,指当时的围板仍未装上,因此认爲理应是负责最后检验的验船督察负责量度围板高度。
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讯主任由李希哲代表,39名遇难者一并展开研讯,不设陪审团;有利害关系方为海事处、经营“海泰号”的港九小轮控股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建造及经营“南丫四号”的财利船厂、香港电灯有限公司;赵少琼的胞弟赵炳全坐家属列席听审。
39名遇难者为区晓霖、邬宝甜、张月媚、许嘉伟、李瑞兰、郭亮莹、苏贵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张颂轩、徐莲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颂彩、易慧、黄丽珍、黎翠玉、徐志伟、陈敏盈、陈荣基、郑燕兰、刘静岚、梁家杰、李咏梅、甄子祈、古文昌、赵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灵、林嘉敏、刘文丽、陈巧銮、郑先鑫、何黄佩兰、徐凯盈。当中包含8名儿童,他们于2012年10月1日晚上,在南丫岛对海域被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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