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岛海难死因研讯,时任船长供词指“南丫四号”遭“海泰号”撞倒后极速下沉

发布时间:2025-05-06 14:05

在2012年国庆日,120多名港灯员工及亲友登上“南丫四号”出海观赏烟花,在南丫岛榕树湾码头对开海面遭港九小轮“海泰号”撞穿沉没,共39人罹难,当中包括8名儿童。事件时隔近13年,死因庭今早召开死因研讯,庭上宣读时任“南丫四号”船长周志伟的证人供词,指案发当晚“海泰号”闪著绿光高速撞上“南丫四号”,发出巨响不足数分钟后,“南丫四号”便极速下沉。

南丫岛海难死因研讯

南丫四号被撞后极速下沉

时任“南丫四号”船长周志伟的证人供词于庭上宣读,周于2012年10月2日在玛丽医院被捕,被捕时右手受伤。周提及自1982年加入香港电灯公司,并在1993年起任职船长。在事发当日,周负责驾驶“南丫四号”接载港灯员工及亲人参观南丫发电厂及到维多利亚港观赏国庆烟花汇演。晚上8时许,乘客晚饭后相继上船,船上另有两名船员协助,负责留意乘客等。船隻开啓后约2至3分钟,周看见港九小轮“海泰号”高速驶向“南丫四号”,因而将軚盘尽量扭向右。惟闪着绿光的“海泰号”左侧仍撞上“南丫四号”的左后方,随即发出巨响,船身剧烈晃动。周即致电999报案,惟“南丫四号”极速下沉。

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39名遇难者一併展开研讯,料审期长达60天,不设陪审团;有利害关係方为海事处、经营“海泰号”的港九小轮控股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建造及经营“南丫四号”的财利船厂、香港电灯有限公司;两名死者家属列席听审。

研讯长达60天 不设陪审团

死因研讯主任由李希哲代表;死者由大律师谭俊杰;海事处由罗蔚山大律师代表;财利船厂由张天任资深大律师、潘淳钧大律师代表;香港电灯有限公司由陈守正大律师代表。

39名遇难者为区晓霖、邬宝甜、张月媚、许嘉伟、李瑞兰、郭亮莹、苏贵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张颂轩、徐莲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颂彩、易慧、黄丽珍、黎翠玉、徐志伟、陈敏盈、陈荣基、郑燕兰、刘静岚、梁家杰、李咏梅、甄子祈、古文昌、赵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灵、林嘉敏、刘文丽、陈巧銮、郑先鑫、何黄佩兰、徐凯盈。当中包含8名儿童,他们于2012年10月1日晚上,在南丫岛对海域被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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