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时新闻网报道,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质疑台北地检署侦讯前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前北市都委会执行秘书卲琇佩时,疑有不正讯问,声请台北地院派员前往北检书记官之办公室调取书记官讯问时使用之录音笔并备份,但北院认为,法官已将侦查讯问光碟约142人,约486份笔录,烧录成25张光碟给柯的律师,因并未释明书记官在庭讯录音录影设备之外,亦有使用录音笔进行录音,驳回声请。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京华城案,15日开庭诘问证人,并传唤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见图)出庭。(中时资料照片)
北院指出,同案被告彭振声及邵琇佩均未曾主张或陈明其等有经不正讯问之情事,被告彭振声及其辩护人更于北院准备程序时陈称:柯文哲辩护人称笔录有两小时空白,乃因彭振声要回房舍用餐及吃药,彭振声不在场,当然没有录影。当天彭振声之2名律师都有全程在场,检察官的问话态度都很好等语,则受讯问人本人均未主张有何不正讯问情形。
北院表示,书记官是否有使用录音笔进行录音,为其个人习惯,本因人而异,亦属私人物品,柯及律师并未释明书记官在庭讯录音录影设备之外,亦有使用录音笔进行录音,本案既已交付庭讯光碟,受讯问人本人亦未主张不正讯问,实无从认本案有另外调取书记官私人使用之物及办公室电脑档案之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