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天电子”)发布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
招股书显示,奉天电子成立于2002年,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面向整车厂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汽车电子产品。
根据申请文件,彭雄飞、彭雄兵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人签有一致行动协议,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4.39%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68.78%的股份。彭雄飞、彭雄兵为兄弟。
北交所要求奉天电子结合挂牌以来彭雄飞、彭雄兵控制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在公司管理层任职和管理过程中的分工情况等,说明二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原因。说明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亲属在奉天电子处持股、任职的情况。
同时,说明二人在历次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表决,在董事提名、高管任命,以及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是否曾存在重大分歧,说明奉天电子防范公司治理僵局的措施及有效性。
结合前述情况及一致行动协议期限、上市后股权结构状况、锁定期安排等,说明奉天电子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以及相关防范措施;若存在相关风险,请充分揭示。
关于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根据申请文件,李大来持有公司9.02%的股权,张曼利持有公司7.73%的股权,袁征持股公司5.88%的股权。
公司2022年定向发行股票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过程中,公司员工吴海锋、刘祥国、薛圣立、梁庆春存在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代持股份合计12.8万股,占总股本的0.12%。2024年12月,上述代持方与被代持方签署《股份代持解除协议》,股权代持关系目前均已解除。
北交所请奉天电子,结合相关自然人股东的任职履历、控制企业等情况,说明其入股奉天电子的商业合理性、入股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是否存在代持情形。
结合前述股权代持情形中被代持人任职履历、控制企业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通过股份代持规避股东持股限制的情形,如是,请进一步说明上述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说明相关股权代持是否彻底清理,清理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此外,说明2022年定向发行股票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过程中,是否存在发行对象或员工的资金来源于借款的情形,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请奉天电子、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股东明确作出承诺,确保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代持或潜在法律纠纷,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编辑︱叶金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