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屋网上低价出租车位,放租人:没担心过被查

发布时间:2025-05-22 08:41

北区上水围惊现全新“寮屋”低价出租,近日有疑似业主在社交平台招租,声称300呎“全新未住过”的平房连车位月租仅5400元。 记者佯装客人问价,获对方提供内部影片,可见单位虽小但设独立厨房及洗手间,实地视察后发现,该“新寮屋区”由多组组合屋及货柜组成。 放租者声称“无担心过”地政总署查检,更指部分单位已出租多年。 事实上,过去屡有寮屋违规,过去3年地政总署采取847次执管行动,以元朗、屯门及北区最多。 有城市规划师提醒市民,若租用违例寮屋会被检控,或被没收财物,强调“并非无法可管”,只看当局的执法力度。

寮屋

有疑似业主早在1月底于社交平台发文,称放租上水围一间“全新未住过”的300呎平房,月租5200元,另有车位可额外租用。 上星期,该平房降价20%,连车位月租仅5400元。 本报记者佯装客人查询,获对方传来一段屋内影片,只见单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厅一房外,设有独立厨房及干湿分离洗手间。 对方标榜该处“胜在全新”,屋外有近150呎活动空间,且交通便利,步行5分钟可到达小巴站,骑单车约10分钟即到上水港铁站,惟也坦承邻近货仓,日间较嘈吵。

须熟人介绍 有几间租出多年

租用及买卖寮屋存有风险,但放租者毫不避讳违法风险,直言“无担心过”地政总署查检,声称“Check(查)不到的”,更自爆“有几间(平房)已租出多年”。 记者担心被邻近村民告发,他吁记者放心,称“地方文化及智慧,你懂的”,似暗示此类租赁“有门路”。

记者前往实地视察,该“新寮屋区”邻近一村落,附近有汽车修理厂,经小路沿河向下行,经过约50米铁皮屋群及农地才能抵达。 据目测,该区由11组组合屋及货柜组成,平房以铁质隔热板搭建,环境隐蔽却“别有洞天”,有1个莲花池,另有3个水池分别饲养大型鲤鱼及塬值,更有单位的室内饲养金刚鹦鹉。

有人在社交平台放租寮屋,近日更降价20%。

▲有人在社交平台放租寮屋,近日更降价20%。

环境隐蔽内建鱼池龟池

有邻近居民向记者透露,该批“新寮屋”近1至2年才搭建,必须经“熟人”介绍方可租用,“经常有人出入,很多人租。”另有长者村民称,不知该处有楼出租,但附近另有铁皮屋正物色租客,邻近的村落亦有单位放租,“你要租的话,我可以帮你马上打给屋主。”

过去屡有寮屋被占用或改建,地政总署于2022年至2024年就政府土地上已登记寮屋违规采取847次行动,其中以元朗、屯门及北区为最多(见表)。 以元朗区为例,去年有人利用区内已批租农地上的已登记寮屋,及荒废多年的猪栏等改建劏房,再低价出租予南亚裔人士图利。

记者实地视察,该“新寮屋区”由多组组合屋及货柜组成。

▲记者实地视察,该“新寮屋区”由多组组合屋及货柜组成。

区议会文件指,有关当局曾于去年7月及8月接获投诉,派员实地视察并无发现,惟部分涉事地段上的构筑物与寮屋登记纪录不符,遂向相关人士发警告信,有关构筑物已在限期内纠正所有违规事项。 元朗地政处将在有关地点进行不定时巡逻,以防止上述地点出现违规情况。

根据现行寮屋管制政策,政府于1982年对在政府土地和已批租农地上非法搭建的老寮屋进行“全港寮屋管制冻结登记”,记录寮屋的位置、尺寸、建筑物料及用途,作为寮屋管制政策的基线; “已登记寮屋”会获编配寮屋登记编号,若构筑物的位置、尺寸、建筑物料及用途与登记纪录相同,便可获容忍“暂准存在”,直至该已登记寮屋自然流失(如构筑物无人占用或不再存在)而被取缔,或涉及地政总署因应发展、改善环境或基于安全原因而采取清拆行动。

城市规划师吴永辉指,《城市规划条例》管制土地用途及违例发展,规划署可以跟进及进行检控,“并非无例可管,只是看政府是否执法 。”他指,若然占用人出租并非合法建设的居所,有关部门要厘清租客是否被骗承租,抑或明知故犯而低价租用,串同占用政府土地; 出售非法兴建的老屋,或涉及对买家的欺骗行为,“如果有地产经纪参与,经纪亦有可能违例。”

非无例可管视乎执法否

地政总署回复指,“已登记寮屋”不代表授予任何人占用土地的法律权利,而寮屋在性质上仍属非法或违反地契,无合法业权或权益。 署方续指,寮屋不得扩大、加建,或以未经登记的材料改建,而非住用的老屋亦不得用作住用用途(已根据2018年“寮屋住户自愿登记计划”成功登记作居住用途的已登记寮屋除外),否则地政总署会按照寮屋管制政策进行执管,包括取消寮屋登记编号、清拆位于政府土地上的违规构筑物,或就私人土地上的个案采取执行契约条款行动。

吴永辉提醒市民不要租用违例发展的寮屋,以免占用人遭检控时,蒙受涉事楼房被围封而没收该处所有资产的损失,“即使租客是无辜的,将来或要等法庭完成检控,才可取回物品。”

议员建议“一手安置一手处理寮屋”堵漏洞

寮屋遭非法改建及占用,同时揭收地执管乱象,有区议员忧虑相关情况将在北部都会区收地范围频生。 有立法会议员指,收地与工程开展之间存有“真空期”,建议日后“一手安置,一手处理寮屋”,杜绝违法行为。

元朗区议员湛家雄指,明白有关部门已对违规寮屋作出管控,惟过去屡有收地范围未有即时围封,形成“真空期”,如地政总署收地后,随即把土地交予其他政府部门+执管,惟工程开展需时,“土地虽然是‘熟地’(即可动工用地),但判头未到位、设计未完成,可能半年或1年后才动工。”

为配合北部都会区发展,政府在洪水桥近新田科技城至古洞,正陆续收回几百公顷土地,湛家雄期望有关部门能加强土地管理,“不论出租作劏房,甚或沦为毒品仓,也要多加留神。”

立法会议员刘国勋指,政府过往收回土地及安置原住民“上楼”后,并不会马上清拆空置楼房,“官方觉得居民会自律,没想到有人会‘用尽’资源,把旧有寮屋出租至最后一刻。”他曾听闻有寮屋落入中介手上,新迁入者对楼房管理一知半解,以为日后可以要求政府赔偿,甚或得到“安置”; 当未有及时处理滥用个案及执法,更形成“破窗效应”,“周边的人便有样学样。”

刘认为,政府有必要堵塞漏洞,“一手安置,一手处理寮屋”,避免不法分子及立心不良的中介图利。

地政总署:已安排紧接工程

地政总署回复指,根据实际经验,不认为有管理“真空期”。 在目前提速发展北部都会区的情况下,当已收回土地上的寮屋住户迁出后,地政总署会随即将土地交予工程部门,后者委聘的承建商会尽快进场围封土地并清理寮屋等构筑物,以让工程尽早展开; 由于原有寮屋住户离开至承建商进场开工,两者之间的时间已大幅收窄甚至是紧接,署方相信寮屋在期间再被占用或改建的可能性不大。

署方续指,一向设有内部指引,确保有效管理政府土地,以防止违规情况出现; 如发现有疑似违规情况,会派员实地视察,并根据情况及缓急次序适当地采取执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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