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健身中心舒适堡去年9月全线结业,令大批预缴消费者蒙受损失。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梁熙在其社交网站发文,指经跟进后,有苦主获退回逾55,000元的信用卡签帐的预缴费用; 亦有事主成功追回109个月未使用舒适堡的月费。
舒适堡|梁熙:“争议交易”退款程序可能耗时较长
梁熙表示,其办事处当时收到40多宗巿民求助,近日大部份事主透过发卡银行的“退款保障”机制,成功追回相关款项。 梁熙解释,若消费者以信用卡一次性预缴款项,而商户如“舒适堡”般倒闭并导致服务无法提供,消费者可依据信用卡机构的条款,透过发卡银行向商户及其合作的“收单机构”申请“退款保障”,要求退还未使用的款项。
“退款保障”的流程包括:消费者经发卡银行向收单机构提出争议交易并申请退款。 若收单机构或商户拒绝退款,而发卡银行或消费者不同意此决定,发卡银行可根据信用卡组织的规则,要求仲裁。 若仲裁结果支持退款,发卡银行将向消费者退回款项。 他提醒,虽然争议交易及退款程序可能耗时较长,但这是信用卡用户的合理权益,呼吁受影响消费者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舒适堡|部分银行积极助客户追讨 部分处理缓慢
梁熙表示,在今次舒适堡退款安排中发现,有受害者同一时间,向不同发卡银行提出退款,部分银行积极帮助客户追讨损失,至今已成功退回大部份款额; 但个别银行则处理缓慢,至今未有回音。
梁熙又指,期望政府可增加对预缴式消费者的保障。 以舒适堡为例,即使合约设七天冷静期的条款,但只要客户试用服务,便不能全数退款,令退款机制形同虚设。 梁熙认为政府对冷静期条款有更严格规管; 并研究规管预缴式消费,例如销售订立上限年期; 同时商户要在合约上披露使用服务地点的租赁年期,让消费者在签订预缴式消费时,能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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