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惊见家中有温泉卡及润滑膏,丈夫竟用祭祖借口会旧情人

2024-05-02 08:36

台南人妻阿美(化名)与阿文(化名)婚后育有1子,阿美却在家中发现温泉饭店之温泉卡、情趣润滑膏,于是她开始调查,果然被他发现阿文背着她跟年轻时之旧识小如(化名)偷情,于是将2人告上法院,求偿100万,法院认2人应连带给付原告30万元。可上诉。

原告主张,原告与老公结婚后育有一子,二人婚姻关系现仍存续中。小如为阿文年轻时之旧识,阿文并曾介绍小如给原告认识。惟原告前于2022年2月起发觉阿文时常无端离家未归,行踪不明,并在家中发现有温泉饭店之温泉卡、情趣润滑膏,经原告多方追查,始发现被告2人早已暗通款曲,阿文经常于每月农历初一、十五祭拜亡父之际,诓称其需留宿彰化老家,实则借机与被告小如同游共宿。

阿文更于2023年2月25日骑机车,自台南住家出发至小如彰化市住处,搭载小如一同出游,小如于机车行进间,时而紧搂阿文腰部,时而将手伸进阿文外套口袋,阿文亦于停等红灯时将手放入口袋与小如相互紧握,宛如热恋中男女般亲昵。

渠2人嗣于同日下午7时30分许一同下榻酒店,十指紧扣一同进入饭店电梯,后即未再出现。阿文复于2023年4月2日骑机车,搭载小如至南投一带出游,期间小如全程环抱阿文,2人更于大庭广众下搂肩勾手,并一同投宿南投民宿,并一起出发至瀑布散步约会,状极亲密,嗣返回民宿即未再出门。

被告2人前揭行为实已逾越一般社会男女正常交往,且渠等多次同宿过夜,显有相当理由认被告2人应有发生多次性行为,实已不法侵害原告之配偶权而情节重大,致原告身心受创,精神上承受相当大之痛苦。爰依民法向被告2人请求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

被告则抗辩:原告主张于家中发现之情趣润滑膏并非阿文所有,又被告2人不争执同赴嘉义爬山,并一起下榻酒店,及于2023年4月2日同赴南投爬山,并投宿民宿,惟被告2人并无逾越一般异性往来之行为。

法官认为,虽乏被吿2人有通奸或发生性行为之证据,然侵害配偶权之行为,不以发生性行为为限,倘夫妻任一方与第三人间存有背离一般社交行为之不正常往来,且逾越社会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范围,诸如与配偶以外之人同宿一室、搂抱、亲吻或其他等亲昵行为,而足以破坏夫妻共同生活,动摇家庭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而有违婚姻关系配偶间应负之忠诚义务者,即足当之。

审酌原告因被吿2人间上开行为而导致婚姻破裂,家庭关系已难圆满,精神压力加诸之痛苦甚钜,被吿2人共同侵害原告配偶权之行为态样、期间长短、两造身分、社会地位、学识、经济状况等一切情状,认原告向被吿2人连带请求之精神慰抚金应以30万元为适当,逾该金额之请求,即非有据。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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