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营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不足一直未能解决。
香港护士人手不足,政府出招“抢人”,计划修改法例引入非本地培训护士,将会开设3个新途径,包括有限度注册、特别注册和暂时注册方式。另外亦计划撤销护士注册和护士学生最低年龄要求,以符合增加护士供应目的。政府期望今年年中,向立法会提交《护士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明日会议将讨论有关事宜。医务卫生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指,截至去年底,共有约6.65万名注册及登记护士,预计普通科护士在中短期的人力差距会扩大。另外,护士人手亦面对人口老化问题,2017年的报告显示,逾3成护士已达50岁或以上,因此现时可能已接近退休年龄,同时公营机构护士人手的流失率一直上升,上年度医管局注册护士和登记护士的流失率,分别有9.1%和12.8%,而卫生署注册护士和登记护士的流失率,就分别有11.2%和14.8%。
登记护士流失率14.8%
医卫局指,增加本地培训学额以解决人手问题效用有限,而由2018至2022年,新注册非本地培训护士每年亦只有2至25人不等,故建议修订相关《条例》,引入合资格非本地培训护士。
修例下将会开设3个新途径,引入非本地培训护士,包括有限度注册方式、特别注册方式和暂时注册方式。有限度注册制度下,不论申请人是否香港居民,都可申请来港,在获管理局认可的护士学校、获发牌照的院舍和附表护养院,以及社署署长指明的其他社会服务单位等场所工作。
至于特别注册制度,申请人须在卫生署、医管局或订明机构工作,他们全职受雇一定年期后,如果表现令人满意,就可以免试正式注册,申请人同样毋须必定是香港永久居民。
暂时注册制度下,就容许来自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护士在港进行短期学术交流和临床示范,惟有关工作性质须获管理局信纳为临床教学或研究工作。
建议废除撤销护士注册
当局亦建议废除《条例》部分条文,包括撤销护士注册/登记,以及开始接受训练以成为注册/登记护士的最低年龄要求,以符合增加护士的目的。
政府亦会借此机会,了解护理界别及持份者,对要求合资格本地培训护理毕业生及通过管理局举办的执业考试之非本地培训护士,必须在公营医疗及社会福利机构实习或服务一段规定时间的意见。建议的目的为让有关人士在公营医疗及社会福利界别,积累更多经验,并因应公营机构在医疗体系内的核心角色,而协助公营界别纾缓护理人手短缺。医卫局表示,会就有关方案谘询社会上的有关界别,包括护理专业、医生及医疗界别、病人组织、社会福利界别及培训机构,并于今年年中向立法会提交《护士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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