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新规:有线电视不得播放开机广告

2026年10月27日,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广电总局日前正式发布《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将自11月27日起施行。

《规定》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对有线广播电视节目内容进行更改,不得擅自截传、干扰、解扰传输信号和业务呈现。

其中第十二条明确,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直播优先原则,实现开机看全屏直播功能,设置频道回看入口,不得播放开机广告。智能电视机应支持优先呈现直播频道功能,提供便捷设置入口。

《规定》还提出,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便捷设置入口,方便用户自行选择开机进直播或者电视交互主页。应当在有线广播电视交互界面首页设立免费专区,对优质免费内容进行重点推荐,精简收费栏目数量,明示节目收费信息,规范应用专区运营和订购支付管理。应当不断优化终端性能,缩短开机时长;鼓励采用语音遥控、手机遥控、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用户体验。

《规定》要求,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简化遥控操作,实现遥控器一键切换直播信源。

国家广电总局同日发布的《交互式网络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也提出,交互式网络电视集成播控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直播优先原则,实现开机看全屏直播功能,设置频道回看入口,不得播放开机广告。智能电视机应支持优先呈现直播频道功能,提供便捷设置入口。

近年来,电视进入到智能时代后,开机广告满天飞、“套娃”式收费等乱象受到各方诟病。2023年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启动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问题治理工作,力争逐步实现“一个遥控器看电视”的目标。

2023年11月,国家广电总局发布《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等三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要求有线电视终端应提供“开机进入全屏直播”和“开机进入突出直播频道的交互主页”两种“开机模式”选项,系统默认设置应为“开机进入全屏直播”。

2026年9月4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通知称,为做好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7号)修订工作基础上起草了《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并起草了《交互式网络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前在2025年9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曹淑敏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广电总局前期实现了机顶盒开机广告的全面取消,在此基础上,取消智能电视机的开机广告,到目前为止,93%的机型实现了开机广告的“一键关闭”功能,而且向用户提供了“永久关闭”服务。

国家广电总局表示,为了形成长效机制,该局制修订了5项法规文件,累计发布了11项技术标准,开展了机顶盒、电视机、遥控器“便捷看电视”的产品认证,强化源头治理。同时,完善了监测、处置、反馈闭环监管机制,畅通群众的投诉渠道,只要发现违规问题就立即进行纠正,有效地巩固了治理成果。

来源︱界面新闻
编辑︱李紫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