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听证会︱关键证人不愿亲身作供,大律师公会:可作“不利推断”,无阻委员会工作

发布时间:2026-05-10 13:58

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至今已举行逾20场听证会,外界关注委员会缺乏调查权,或影响寻找真相成效。大律师公会主席毛乐礼今日(10日)在电视节目《讲清讲楚》表示,相信透过普通法下的交叉盘问,同样能寻找到事件真相。毛乐礼指,代表委员会的律师团队会从多角度、多层次发问,而非只帮当事人作提问,加上当中也有56名大律师以义务形式协助居民,确保调查全面。

委员会缺调查权?毛乐礼:交叉盘问能寻真相

他指,目前有约26名大律师和资深大律师参与听证会,或创历史新高。不过,就部分关键人物未有亲身作供、仅提交书面供词,毛乐礼则指,委员会除了可考虑动用后备权力传召外,在普通法传统下,例如对因为担心对自己不利而不愿交出文件或拒绝出庭作证的人士,法庭可以作“不利推断”,意指该人有机会没交出一些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即使证人不亲身作供,也不会影响委员会工作。

收购业权同意门槛须达75%以上 否则易遭挑战

由于今次听证会并非根据第86章《调查委员会条例》成立,证人并不享有“免自证其罪”的豁免权。毛乐礼表示,从大原则而言“啲证据无理由系话用唔返”,听证会上披露的证供及逾百万份档案,日后原则上均可作为民事或刑事跟进的依据,其中民事索偿的举证门槛相对较宽松,加上并非调查委员会,故会有较大弹性。

对于部分宏福苑业主不满灾后上楼收整时间受限,质疑违反《基本法》对私有产权的保障,毛乐礼回应指,受宪制保护的私人财产权并非绝对。他坦言,这是一场非常特别的事故,认为当局制定行政决定时应兼顾“法、理、情”,相信当局会考虑市民的便利和安全等其他因素。

至于政府可能透过立法降低强拍门槛以收购业权,毛乐礼表示,虽然香港奉行资本主义,买卖一般建基于“你情我愿”,但现有法例亦有例外,例如上市公司私有化、旧楼强拍等。他强调,最核心原则在于方案是否公平合理、是否按市价赔偿,以及业主是否有渠道在法律上提出挑战。至于具体门槛比例,他指案例上并无绝对标准,需视乎实际情况而定,但一般而言都要达至75%,甚至更高,否则很容易被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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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