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消息,据国内媒体报道称,出台18年后,带薪年休假条例开始修订了。
在中国,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可以追溯至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其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没有出台具体办法。直到200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1到10年,年休假5天;10到20年,休10天;20年以上,休15天。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单位予以日工资收入300%的补偿。
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对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中,提到了带薪年休假的普及程度。
数字的另一面,是有40%的职工没有享受到这一法定权利。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不断有关于带薪年休假的建议和提案。
2026年1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该制度。
过去几年,公众围绕带薪年休假的核心议题,是增加休假天数和强制休假问题。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青年学者专委会副主任李干分析,此次修订大概率是“做加法”。
目前来看,有两方面可能:或是劳动者权益“做加法”,或是执行力度“做加法”。不管哪种可能,更要关注“做加法”怎么能转化为现实效力。
来源︱快科技
编辑︱胡影雅
编辑︱胡影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