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串谋刊印及发布煽动刊物罪,涉请求外国制裁内地香港,专门挑选“抗争、逆权、制裁”等议题报道,专注报导中国负面新闻等。案件早前已完成156日审讯,三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考虑近两个半月后,今早裁决,法庭信纳黎智英为涉案3罪的幕后主脑,裁定黎智英两项勾结外国势力及一项煽动罪全部罪成,三间公司各一项串谋刊印及发布煽动刊物,以及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亦同告罪成。案件押后至下月12日与其他被告一同求情,判刑日子待订。
判词共855页,法官读出第849至855页后将于庭上派发判词。法官在判词中批评黎智英证供前后不一、不足为信,又指法庭需仔细分析串谋者证供,考虑他们可能为了获减刑而作假口供,法庭必须依靠文件证据以证明其证供。
法官引述证据显示,黎智英曾在2019年6月与时任美国副总统彭斯、时任美国国务卿蓬佩奥等美国高官在华盛顿见面,会面内容包括香港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请求美国制裁内地香港。黎智英的私人助手Mark Simon作为神秘人物,人脉网络广阔,有一定影响力,Mark Simon一直为黎智英安排与美国官员的会面,致力在背后为黎智英办事。法庭信纳黎智英为涉案3罪的幕后主脑。
黎已还押逾1830天
黎智英在2020年8月10日首次被捕、同年12月3日起还押,他多次申请保释外出最终均失败告终,至今还押已逾1830天。案件由2023年12月18日开审, 控方传召从犯证人《苹果日报》前社长张剑虹、前副社长陈沛敏、前社论主笔杨清奇(笔名李平)、“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和法律助理陈梓华,以及非本案被告前壹传媒集团营运总裁周达权共6名主要证人作供。
与本案相关的8名被告早前已承认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苹果日报》六名高层张剑虹、陈沛敏、罗伟光、林文宗、冯伟光和杨清奇已承认与“主脑”黎智英串谋发布近161篇煽动文章; 李宇轩及陈梓华则承认与“幕后金主”黎智英推行“全球登报计划”,更推行“支爆”四部曲,进行国际游说工作,呼吁外国向内地香港政府施加制裁。8人预计会在本案裁决后判刑,其中曾出庭顶证的5人则料可获减刑。
法官考虑近两个半月后作出裁决
本案在2024年7月25日被裁定表证成立,黎智英出庭以英文口头自辩共52日, 控辩双方在2025年8月28日完成结案陈词, 致本案审讯共历时156日。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考虑近两个半月后,昨早公布将于今早10时正式裁决,预计需时1小时。
控方指控黎智英黎智英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前后持续犯法,积极请求外国实施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而控方毋须证明串谋协议在何时何地达成,亦毋须证明被告全盘知道协议内容,只须证明各方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继续依循串谋协议作出公开行为,便足以入罪。
黎智英在文章及访谈节目表明他知悉“勾结外国势力是大罪”,但表示“不能退缩,只能继续前进”, 黎智英虽声称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已没有请求外国制裁内地香港,控方则揭穿黎智英仅是把“制裁请求”伪装成“要求外国干涉中国内政”。
控方指黎为案中幕后主脑
控方指出,黎智英为整案的幕后主脑, 积极与外国人士及团体联系,包括与美国、英国、日本,进行国际游说,多次访美会见时任美国副总统彭斯、国务卿蓬佩奥等高官;与“揽炒巴”刘祖廸及陈梓华在台北会见; 聘用美国国务院前资深顾问惠顿为他介绍美国参众议员及白宫人物,惠顿作为说客会传电邮予黎为香港出谋划策,皆在与外国建立枱底关系,以影响中国政治,敦促外国对内地香港实施制裁。
至于涉案161篇煽动刊物,控方指黎智英将《苹果日报》定位为反对派报纸,坚持“黄色”政治立场,专注报导中国负面新闻,毋须持平报道,其后成立英文版《苹果日报》,专门挑选“抗争、逆权、制裁”等议题文章,吸引外国读者以增强国际影响力。《苹果日报》社论公开支持制裁内地香港官员,反映报社立场与黎的勾结外国势力意图一致。即使在黎智英被捕及《香港国安法》生效后, 黎智英仍指示《苹果日报》维持原有“黄色”编采方针,直至报社停运。
控方指黎智英明知其言行获国际关注,执意利用其影响力,撰文直接要求外国干涉中国内政,例如建议美国撤销内地香港官员子女的学生签证、取消香港的特殊贸易地位等。控方认为黎利用《苹果日报》寻求外国势力惩罚内地香港,显然是背叛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控方更指控黎曾在庭上“作假口供”逾20次,供词既不可信又不可靠,要求法庭切忌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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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影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