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朴房︱何永贤料条例实施4年内,所有业主均能完成劏房改装

发布时间:2025-07-12 11:17

房屋局早前向立法会提交《简朴房条例草案》,周三(9日)进行首读及二读,拟明年3月推行“简朴房”规管制度。房屋局局长何永贤预料,条例正式实施后4年内,所有业主有足够时间,可完成“劏房”内部改装。

何永贤今(12日)在电台节目表示, 整个“简朴房”条例的推进,每一个环节都小心谨慎,全港有约11万个分间单位“劏房”,可能涉及22万人,经深入调研,知悉当中约三成左右情况较恶劣,未符合最低标准面积,但另外有七成属较高端,只要获一名专业人士认证,就可以成为“简朴房”出租。

呼吁业主及早登记享“早鸟优惠”

《条例草案》会由明年3月1日起生效,设有1年登记期及3年宽限期。何永贤指,有足够时间让业主消化,期望条例正式实施后4年内,所有“劏房”可完成内部改装,同时提供“早鸟”减免优惠,呼吁业主及早登记。即使业主日后不再经营分间单位,亦需要先登记,否则登记期过后,当局可提出检控。

至于有意见担心改装成“简朴房”的租金会上升。何永贤认为是供求问题,最新的数字显示,今年初市面整体租金上升8%,但本港分间单位(劏房)租金不但没有上升,还按年下跌2% 。所以相信随着“劏房”改装成“简朴房”,将来有充足的“简朴房”供应后,加上有传统公营房屋及简约公屋选择,相信届时租金会下调。

预料约4成人不符申请公屋资格

政府建议过渡性房屋新增“丙类”租户,予受“简朴房”条例影响、短期内未能找到合适居所的市民申请。何永贤表示,目前本港11万“劏房”的租户中,预料有约4成人不符合申请公屋资格,因此过渡性房屋甲乙丙三类的比例,会因应实际情况保持弹性。

“丙类”租户的租住期最长为两年,首年租金如常,第二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则分别要缴付1.5倍和2倍租金,鼓励他们在2年内在合适时候迁出,交回过渡性房屋,主力照顾甲、乙类有需要人士 。她强调,公营房屋政策,无论公屋、过渡性房屋,以及简约公屋,均主要是照顾香港人。

对涉及多宗致命工业意外的精进建筑,早前被发展局拒绝续牌,会否影响整体公营房屋供应。何永贤指,肯定会对原定的工程目标有所延迟,会尽快找承建商接手,追回进度,若能聘用原本判头亦是好事,但始终属商业考虑,会交由日后的承建商与判头商谈。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


编辑︱叶金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