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少食肆将毫子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收费,有关现象近日也扩展至连锁零售店。有连锁韩式超市将价值47.6元的商品按48元收费,被质疑未事先告知消费者,街坊忧长期“上舍”变相加价,部分无奈接受趋势。记者现场查证,未见超市内作任何提示,采用电子支付也被“四舍五入”,消费者或在不知情下被多收款项;另有连锁药妆店采先“下舍”再计总额的收费方式。消委会自2022年起接获76宗相关投诉,海关提醒商户如在交易过程中遗漏或隐藏重要资料,因而导致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或违反《商品说明条例》。
▲香港不少食肆将毫子以“四舍五入”计算收费,近日有关现象更扩展至连锁零售店。
有市民在社交平台反映,日前光顾一连锁韩式超市,明码标价为47.6元的香蕉牛奶及韩式饭团,却被收取48元,“香港大型商店何时开始不收取毫子,还要round up(上舍)。”该市民续指,自己使用信用卡付款,店家不用找零,仍然上舍价格并不合理。有网民推算,当店铺生意额越高,有关获利按年或可达过万元。
▲有市民在社交平台反映光顾连锁韩式超市收费被“四舍五入”。
过去有关结算方式多出现在食肆及的士收费上,现扩展至零售店采用引起讨论。《星岛》记者连日抽查多间店铺的价格政策,大部分采用“四舍五入”的店铺均有在收银处或收据上标示,惟上述提及的连锁韩式超市并无提示字句,部分顾客使用电子支付结帐,若未有仔细核对金额,或在不知情下被多收款项。
记者先到访连锁韩式超市的尖沙咀及将军澳分店视察,只见店内未有张贴明显告示,告知顾客毫子以“四舍五入”方式结算。记者于尖沙咀分店购入一箱售价为288元的雪梨汁,适逢该商品有8折优惠,折后价格应为201.6元,惟以电子支付结帐时价格直接上舍至202元;随后记者于将军澳分店购入价值68元的冷冻吉列猪扒,8折后价格为61.2元,电子支付结帐时则下舍至61元,另一款冷冻芝士炸热狗原价110元,85折后价格为93.5元,结帐上舍至94元,证实该店以“四舍五入”方式结算。
▲记者在连锁韩式超市购买雪梨汁,折后价格应为201.6元,收费被上舍至202元。
▲记者在连锁韩式超市购买雪梨汁,折后价格应为201.6元,收费被上舍至202元。
▲记者先后购入冷冻吉列猪扒及冷冻芝士炸热狗,两者收费均以“四舍五入”方式结算。
大势所趋? 顾客无奈接受
多位街坊表示,现时越来越多店铺不愿收毫子,也避免找零,但电子支付已不涉及现金。有将军澳居民直言“少数怕长计”,认为货品应明码实价,“标价没有那几毫子,事实是店铺收贵了。”另有顾客无奈指,若然此“上舍”的计算方式为大势所趋,只能跟随,“当大家也接受,我不愿意也要跟随。”
及后记者到访一连锁药妆店的旺角、炮台山和中环分店,全场货品价格皆为整数,部分货品有优惠折扣,三分店的收银台前有列明“产品金额如有小数点,均以四舍五入计算”。记者购入两盒“脱苦海”外用镇痛贴,每盒原价为28元,8折后为22.4元,而价格先下舍至22元,再按件数倍加,最终电子支付结算价格为44元。其中中环店的自助收款机附近未有展示有关提示,但所印的收据及人手收银处有标明“四舍五入”。
▲有连锁药妆店采先“下舍”再计总额的收费方式。
消委会3年多接76宗投诉
消费者委员会由2022年至2025年4月期间,共接获76宗以“上舍”或以“四舍五入”方式结算的投诉个案。大律师陆伟雄指,“商户‘四舍’不违法,自愿放弃收取部分金钱,但‘五入’或有问题,商户多收钱获利。”他指,若然商家有意四舍五入,应及早通知顾客,让客人作出选择,否则或属“误导性遗漏”,属不良营商手法,“可在门口张贴告示,或在顾客下单或购物前作解释,客人有权利选择是否光顾,如果觉得不公道便离开。”
身兼律师的立法会议员江玉欢亦指,市民到商店购物,买卖双方存有“合约”,而现时并无法例约束相关做法,如四舍五入、加一服务费、不收1000元纸币等,属于卖方提出“合约”的一部分,若然市民不接受,可以选择不光顾,“如果消费者同意并付款,等同接受相关条文,便不能异议。”她续指,店铺若未有列明“四舍五入”的结算方式,等同违反“合约”,建议不想找零的商家主动在标价时上舍价钱至整数,以免市民空欢喜一场,“尽量不要四舍五入,感觉像欺骗顾客。”
涉事韩国超市理事回覆《星岛》查询指,对于未能让客人事前知晓有关“四舍五入”的收费政策,并带来困扰深感抱歉。他指,所有门市产品皆以整数作价格标示,多年来一直以此政策营运,故大多街坊也清楚相关收费政策;由于公司会做特价优惠,难免出现以小数点(即毫子)作为结算,相关情况下会采取“四舍五入”的收费政策。
他澄清,采取“四舍五入”的收费政策时,“虽然看似多收,实际上小数点为4以下时也会收少,还望能释除对相关收费政策的疑虑。”他续指,对于员工未能告知客人相关收费政策,并对客人带来的所有不便深感抱歉,公司将加强员工训练,已于门市显眼处标示相关收费政策。
▲经《星岛》查询后,涉事超市回覆已在收银处增设告示,并在收据上加入“四舍五入”的字眼。
▲经《星岛》查询后,涉事超市回覆已在收银处增设告示,并在收据上加入“四舍五入”的字眼。
药妆店:想付款流程畅顺
连锁药妆店则表示,该公司采用四舍五入原则与“不想收取毫子”绝无关系,一般情况下所有产品价格皆以整数作制订,惟在推广折扣下,产品的价格尾数或出现毫子。该公司解释,采用四舍五入原则主要希望令付款流程更快速畅顺、减省顾客排队等候时间、减低找续出现错误的机会,以及令顾客可更清晰快速地核对单据,“为顾及公平及一致的购物体验,本公司的四舍五入原则适用于所有支付方式。”
海关回覆指,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商户如在交易过程中,遗漏或隐藏重要资料,或以不明确、难以理解、含糊或不适时的方式提供重要资料,因而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一般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即触犯《条例》中误导性遗漏的罪行。违反《条例》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海关提醒商户须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购买货品或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及于作出交易决定前就服务的资料查询清楚。
▲有连锁药妆店的收据列明小数以“四舍五入”方式结算。
消委会亦提醒商户,根据《硬币条例》,毫子属于法定货币,仍然在港流通,加上信用卡签帐、电子钱包等电子支付工具已经相当普及,使用电子支付过程不涉及找续亦可避免现金找零。消委会认为商户不应视“上舍”或“四舍五入”为约定俗成或理所当然的结算方式,并呼吁向消费者提供电子收费选项,避免不必要的收费争议。
江玉欢促政府多了解商贩难处
有市民反映,许多街市及菜档不设电子支付,又不愿收取硬币。有立法会议员认为,政府宜了解商贩的难处,多鼓励商家及市民采用电子支付。
陈小姐日前到大埔一墟市买菜,欲以10元硬币购买一份菜芯,遭菜贩婉拒,“他说只收10元纸币,不收硬币。”翌日她再到同一菜档,以13元购入一份瓜菜,她向菜贩缴付1张20元纸币及3元散银,欲找回1张10元纸币,惟菜贩却以10元硬币找续,“他有权拒收硬币,为何我没有权利?”陈小姐认为,买卖双方应就付款方式达成共识,故提出取消交易,菜贩才以10元纸币找赎“和解”。
立法会议员江玉欢指,随着时代变迁,许多商店不收取毫子、散银,或采用四舍五入方式结算;电子支付渐趋普及,政府宜了解商贩未有使用相关支付工具的难处,并鼓励商家及市民采用电子支付。
▲位于尖沙咀的新加坡餐厅有张贴明显告示,列明“结帐时银码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食肆张贴告示 顾客结帐前多未留意
四舍五入的结算方法较常应用于食肆或茶楼,记者到两店实测,尽管店方有在收银处标明相关结算方法,大多顾客并未有留意。
旺角一间日式吉列猪扒店外贴有告示,有细字列明“堂食加一服务费(四舍五入计算)”;记者购买吉列猪扒定食套餐,“加一”后应付94.6元,以电子支付结帐时上舍至95元。另一间位于尖沙咀的新加坡餐厅亦有张贴明显告示,列明“结帐时银码小数点后四舍五入”,28元的甜品加上10%服务费,单据上直接标明四舍五入后的价格(31元)。
两间食肆的食客均未有留意该“四舍五入”的规矩,被告知后称可以接受,其中一人称,对于香港出现此收费文化并不意外,但提前告知会让人更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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