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死因│时任验船主任不曾参与“南丫四号”验船过程发出证书

发布时间:2025-05-22 11:38

南丫海难死因研讯今(22日)进入第13日,已退休海事处验船主任曾为“南丫四号”签发过5张验船证书,供称未曾参与“南丫四号”的验船过程,惟会信纳验船督察的专业训练,明言一般做法有机会在未检查过验船结果前就已签妥证书。遇难者家属方即质疑徐新明为“橡皮图章”,直指他“俾乜你就签乜”,徐新明不同意并反驳“我信佢地有专业资格”。遇难者家属方引述不同验船督察对检验水密装置的理解不同,他表示“我唔理解点解会有咁大嘅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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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海事处验船主任徐新明庭上供称,在1999年获调派至本地船舶安全组的机械科,负责审批电器及机械图纸等,被问及如何监督验船督察时,回应“佢地係出面验船係独立验船,唔係每隻船都会睇到佢地验船”,确认无参与“南丫四号”的验船。死因研讯主任质疑徐新明如何得知验船督察的验船结果真确时,解释验船督察会将检查表放在档案内,而自己会“尽量睇 因爲好多船”。徐新明另提及自己不会参与及没有资格审批有关船隻稳定性的计算,直言会由船体科同事负责。

1999年至2004年间为“南丫四号”曾签发5张验船证书

徐新明在1999年至2004年间为“南丫四号”签发过5张验船证书,他指签发验船证书“一定要验船主任签名 即使唔係验船嗰嗰”,并指有机会在未检查过验船督察的验船结果前就已经签妥证书。遇难者家属方即质疑徐新明为“橡皮图章”,直指他“俾乜你就签乜”,徐新明不同意并反驳“我信佢地(验船督察)有专业资格”。遇难者家属方再追问指,徐新明为最后把关人,“你一签名船隻就获准航行”,惟徐新明续称认爲验船督察有“验船嘅常识”,确信他们有足够的训练及资格检查水密装置。

遇难者家属方引述1995年的验船指引检验水密装置项目,向徐新明提问验船时要检查甲板以上还是甲板以下的水密装置,徐新明回答“凡係水密装置都要验”。徐新明忆述,签发验船证书时会有3份文件,包括“定期验船记录(表格MO540)”、上一年的验船证书及该年的验船证书。徐新明遭遇难者家属方质疑3份文件都没有能供确认有否检验水密装置的检验项目,徐新明如何确保验船督察确实有检验水密装置,徐新明回应“跟指引做 以同事验船经验去睇”,并指文件确实“做得唔完整”,但信纳验船督察都会检验水密装置。遇难者家属方引述不同验船督察的证供,提及各人对年检检验水密装置的理解不同,有证供提及仅检验甲板以上的水密装置,徐新明表示“我唔理解点解会有咁大嘅分别”。

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讯主任由李希哲代表,39名遇难者一併展开研讯,不设陪审团;有利害关係方为海事处、经营“海泰号”的港九小轮控股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建造及经营“南丫四号”的财利船厂、香港电灯有限公司;赵少琼的胞弟赵炳全坐家属列席听审。

39名遇难者为区晓霖、邬宝甜、张月媚、许嘉伟、李瑞兰、郭亮莹、苏贵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张颂轩、徐莲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颂彩、易慧、黄丽珍、黎翠玉、徐志伟、陈敏盈、陈荣基、郑燕兰、刘静岚、梁家杰、李咏梅、甄子祈、古文昌、赵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灵、林嘉敏、刘文丽、陈巧銮、郑先鑫、何黄佩兰、徐凯盈。当中包含8名儿童,他们于2012年10月1日晚上,在南丫岛对海域被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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