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 香港海关严防死守打击私烟,有人带两包烟罚款2347元

发布时间:2025-05-11 08:59

香港海关去年侦破的私烟案件超过2.1万宗,按年上升80%,增多的主要原因是在旅检通道截获入境人士携带超额免税烟的个案较多,单以罚款代替诉讼处理的私烟案已有19072宗,按年上升94%。海关关长陈子达于今年2月18日在2024年工作回顾记者会上指出,预期今年度私烟案上升趋势会持续,海关会继续在口岸加强堵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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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持续“严防死守”,近月社交媒体不时有人上载罚款收据,其中有人表示,在免税店买了两包香烟共16元,结果被罚款2347元,请大家引以为戒!”

香港海关发言人表示,一向根据风险评估、情报分析及采取从源头堵截的执法策略,打击不同层面(包括上游堵截跨境走私、中游取缔储存及分销和下游扫荡买卖私烟)的私烟活动。 海关亦会加强情报搜集工作,密切留意私烟活动的最新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定必采取果断执法行动。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凡年满18岁的旅客,可以免税携带下列烟草产品进入香港供本人自用:19支香烟; 或1支雪茄,如多于1支雪茄,则总重量不超过25克; 或25克其他制成烟草。

入境旅客如就其所管有而超逾免税优惠数量的应课税品不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或作出虚假或不完整的申报,可遭检控,最高刑罚为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此外,香港海关亦可根据《应课税品条例》,向违规旅客施加罚则,作出有代价地不予检控的安排。根据就有代价地不予检控的安排,违规旅客须缴付定额罚款2000元和有关应课税品须缴税款的5倍。如该旅客在10天内未有支付罚款,案件将转交法庭作检控。

另一方面,政府正透过修订现有法例,提高未完税烟草相关罚则,当中包括把《应课税品条例》下相关罪行最高罚则由罚款100万元及监禁2年提高至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以及把有代价地就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罪行不予检控的罚则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 条例草案已于2025年4月25日刊宪;相关罚则会于修订条例刊宪后即时生效。

海关强调,买卖私烟同属违法,呼吁市民切勿购买私烟。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如发现怀疑私烟活动,请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

突发行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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