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溺毙两名年幼女儿,妇人终身囚禁精神病院

发布时间:2025-04-07 15:07

新州一名妇人以宗教目的为理由,在家中浴缸溺毙两名年幼女儿后,法庭裁定妇人精神错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无限期囚禁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法庭裁定埃金斯精神错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海洋县监狱图片

▲法庭裁定埃金斯精神错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海洋县监狱图片

《纽约邮报》报道,高等法院法官莱恩(Guy Ryan)上星期在判词中表示,27岁的埃金斯(Naomi Elkins)确实杀害了两名女儿,但她只是精神失常才行凶,因此判她无罪,只需要囚禁保安严密的精神病院,刑期为两个无期徒刑,按新州法律合共150年。

案情指,埃金斯前年6月25日从日托中心接走两名女儿后,在雷克伍德(Lakewood)住所先用刀刺向1岁幼女腹部,随后将她带入浴室溺毙,3岁长女目击事件后惊恐尖叫,逃入另一间浴室躲藏,埃金斯尾随追入,在长女躲藏的浴室将她溺毙。

据警方与检方表示,埃金斯犯案后致电哈佐拉紧急医疗服务(Hatzolah Medical Services)承认伤害小孩,救援人员到场证实女童当场死亡。 埃金斯供称自己要“净化世界”,犯案时曾经“反复数到50”,以此确定有足够时间将小孩按在水中。

心理学家皮雷利(Gianni Pirelli)在庭上作证时表示,埃金斯“无疑处于精神错乱状态”,但她的精神状况恶化,与她诞下两名孩子后患上产后精神病有密切关系,她相信自己或丈夫是弥赛亚的化身,如果能够摧毁自己的孩子,就能够消灭世界上所有邪恶。 埃金斯还表现出其他极端信念,包括认为自己是“希特勒或邪恶的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