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民晚报》近日报道一宗2023年发生的一宗交通意外。上海长宁区一名75岁老翁驾驶法拉利跑车,故意撞伤一名物业管理人员,最终被判囚9年。
报道指,事发当日,马某驾车驶至住所二楼停车场,当时其企图将车辆停在物业办公室旁的车位,两名物业工作人员见状,走出来表示,该车位是物业管理部门专用,建议其另找其他车位。
马某听后未有理会继续倒车,期间不仅撞倒一名物业人员,还将站在车后方的另一名物业人员张某撞挤至墙壁,造成张某骨盆不稳定性骨折、后尿道破裂、失血性休克(中度)等。张某抢救输血9千多毫升,综合评定为重伤二级、五处残疾(最严重的一处六级伤残)。
马某事后坚称自己年纪大,慌乱中踩错油门,失误才撞伤人。去年3月,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提出起诉。检察官曾透过赔偿调解,但马某拒绝履行达成的赔偿协议。
检察官查看闭路电视影片,发现车辆在倒车时,连续多次停顿、多次启动,刹车灯一直亮著,车轮快速转动。而且马某在倒车时几乎未有转动軚盘,撞人后则神情自若,也未有致电报警,不像一个过失撞人的驾驶员应有的表现。加上证人和受害人的口供。种种迹象反映案发时马某驾驶的车辆,与车辆正常倒车与刹车时的状态不一致。
检察官随后又驾驶涉案车辆做现场模拟,实验证明,马某车辆在倒车、停顿时处于油门和刹车一起踩的非正常驾驶状态。经鉴定,马某患有焦虑障碍,但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具有受审能力。检察院认为,马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2月最终被判囚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