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首被告何卓为称被告吴子乐在TG群组发讯息“想用炸弹封关”,认为对方与罗湖爆炸事件有关

发布时间:2025-01-16 11:06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香港高等法院踏入第36天审讯。首被告何卓为被捕后,在警诫录影会面中被警员问起当年2月初罗湖港铁站爆炸事件;何卓为称事发前,“够钟改名”、即被告吴子乐在Telegram群组发讯息指“想用炸弹封关”,而吴和“阿蕉”亦曾到宏创方503室,“阿蕉”手持电路板及缠绕电线,何卓为猜测是“控制嘅引爆装置”,相信吴等人与罗湖事件有关。

口岸爆炸案

指“够钟改名”曾表示想用炸弹封关

第5次警诫录影会面中,何卓为被问到2020年2月2日罗湖港铁站的炸弹事件。何卓为称,事发前数日,曾看到“够钟改名”在“前线规划活动个啲群组”内发讯息、称“想用炸弹封关”,又称想找人“代工”去制造炸弹;对方亦曾问何卓为会否协助,何卓为称自己表示“唔做呢啲嘢”、“唔得閒”,又称当时心想“我自己开始拍拖,唔想再掂呢啲嘢”。

何卓为续指,“够钟改名”和“阿蕉”在2月1日曾上过他租住的宏创方503室,“够钟改名”表示“想整啲电子嘢”,他当晚曾为两人开门及后继续睡觉,另曾看到“阿蕉”手持“两吋长方形咁大嘅电路板”、“攞啲电线係度绕”,两人约于晚上11时离开;“够钟改名”当时带同一个1尺乘1尺、有重量的纸袋离开,何卓为称发现屋内少了一个装有银色粉末的玻璃瓶,相信是“够钟改名”带走。

何卓为称,他于2月2日下午在粉岭梧桐河钓鱼,至5时许才从新闻得悉罗湖站事件,联想到“够钟改名”等人前一日在503室的行为,相信事件与对方有关;另外,当日女子“叉鸡饭”曾发讯息问他要否一起吃饭,何卓为婉拒,但从群组讯息得知“叉鸡饭”应该有参与罗湖站事件,对方与另一男子“中立X”一起前往罗湖,“叉鸡饭”应该“做哨”,因此估计炸弹由同行男子放置。

梁指出,闭路电视拍摄到何卓为、李嘉滨和吴子乐在宏创方出现。何卓为坚称自己“无同佢哋同时出现过”,又指“够钟改名”离开宏创方时,自己亦外出买饮料,但称自己走得很快,而对方“行喺我好后”,强调自己并非与“够钟改名”同行,也看不到对方把纸袋转交他人。

另外,在第4次警诫录影会面中,首被告何卓为被侦缉警员梁家俊问到2020年1月28日、深圳湾口岸近到港大堂男厕外垃圾桶爆炸事件。何卓为否认串谋李嘉滨和吴子乐制造炸弹后,转交其他人及放置到深圳湾,称自己“无参与过任何爆炸品嘅制作”或放置炸弹等,也不知道深圳湾被人放置炸弹的原因,“深圳湾件事我真係唔知道”。

何卓为虽然认识“山鸡”和“够钟改名”等人,但梁提起同案被告李嘉滨、吴子乐、杨怡斯、周皓文、张琸淇和何培欣等人姓名时,何卓为表示不知道和不认识,他只认识张家俊,虽然他被捕及警诫后曾称炸弹由张家俊制造,但澄清有误会,“啲嘢唔係佢做嘅”,并指自己当时饮了酒。

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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