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 | 退休警署值日官指被告李嘉滨颈有红痕、无破损,当时李没有任何投诉

发布时间:2024-12-31 11:25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31日)于高等法院踏入第26天审讯。 时任旺角警署值日官供称,被告李嘉滨被捕后,他曾在警署内检视及发现李左颈有3厘米红痕,询问下李表示毋须求诊及没有投诉。 辩方盘问下,江称自己惯常会询问被告伤势原因,但不记得当时李怎样回答,“如果佢话畀差人打伤,我就一定会记录”。

据记录李左颈无表皮破损 毋须即时治疗

退休警署警长江泽祥、案发时任旺角警署值日官,供称2020年3月8日凌晨,警长陈国威带被告李嘉滨到报案室见值日官,当时江有检视李嘉滨有否伤员,根据江当时作出的记录,李嘉滨左颈有3厘米红痕,无表皮破损,毋须即时治疗,江亦有问须否求诊,李嘉滨表示不用,也没有投诉及毋须江代其通知亲友。

此外,江确认根据记录,律师文浩正在3月9日凌晨曾到旺角警署,但由于李嘉滨当时被调查警员带离报案室,故律师团队离开。 江称他亦不清楚李嘉滨确实位置,但如果律师想在警署等待,警方会作出安排。

李嘉滨的代表大律师盘问时,提到拘捕警员向值日官报告被捕人士伤势。 江称,他一般先不会理会拘捕人员的报告,因为检查伤势是江的工作范围,“我习惯自己由头到脚望一次”,也不会主动将伤势告知拘捕人员,但会将伤势告知被捕人及询问须否求诊。

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 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 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 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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