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居住文化历史十分久远

发布时间:2024-12-12 11:18

藏族居住文化的历史十分久远。考古资料提供的证据表明,远在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藏族的民居建筑便有了相当的发展和较高的水平。昌都卡若遗址共发掘出房屋基址28座,有圆底房屋、半地穴式房屋和地面房屋三种类型。

千百年来,藏族民居的基本建筑和农区城镇房屋皆为平顶的居住形式,一直延续至今。藏族民居的形式和结构因不同地域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生产方式的不同而表现出较大的差异。从总体上看,西藏农区(含半农半牧区)的民居,大都是二三层的楼房或一层的平房。

《旧唐书.吐蕃传》称当地“屋皆平头,高至数十尺。”由此可知吐蕃时期民居的面貌。时过一千余年后成书的《西藏志》记述其时的西藏房舍是:“房皆平顶,砌石为之,上覆以土石,名日碉房。有二三层至六七层者。凡稍大房屋中堂必雕刻彩画,装饰堂外,壁上必绘一寿星图像。凡乡居之民多傍山坡而住。”这些记述与西藏腹地的民居情况基本相合。

西藏农区的楼房多为二层,一般为石木结构。墙体多为石砌,一层方石叠压一层碎薄石,以泥合缝。有的地方,墙体下部为石块垒砌,上部墙体为板夯土墙。住宅楼大多呈正方形或纵长形,底层为圈养牲畜,堆放杂物用,一般不开窗。二层为主人活动的主要场所,包括主室、贮藏室、经堂、楼梯间等。

屋顶均为平顶,一般在屋顶四周的墙上还要加砌女儿墙,在屋顶四角搭建约半人高的墙垛以插挂经幡。顶层又分作两部分,前为晒台,后为平顶屋。此屋既可作生产或生活性用房,又可装饰用作经堂或接待喇嘛、贵宾用。晒台则是人们晾晒作物、打晒粮食的地方。

除楼房外,西藏各地还有大量单层建筑的平房。平房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样式与楼房建筑无异。平房的宅院一般较大,多砌高大的围墙,宅院内圈养牲畜、堆放杂物。院墙有用柴薪堆积而成的,有夯墙的,也有用土坯砖建的。宅院的门一般都南向而开。

藏族民居注重大门的装饰。大型宅院的大门由门框、门楣、斗拱组成。门楣连着斗拱,斗拱多用蓝、红、绿三色彩绘,门楣上印烫金符咒。门楣的上方形成凸字形状,中间留有约一尺见方的空间,用木头做框,镶以玻璃作为佛龛,里面供奉主人喜欢的佛像或圣物。门框边的墙体用黑漆涂绘,上窄下宽。大门多为单扇,颜色朱红或乌黑。有的在门上钉三条铜或铁质的装饰片,许多是在门上绘日月形状的符号。

西藏农区民居的外墙颜色主要是白色,但各地又有差异。拉萨林周一带,墙体呈当地泥土的自然土黄色。后藏萨迦一带墙体以深蓝灰色为底色,再竖画白色的色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