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大员工数目及薪酬骗380万“百分百贷款”,公司董事认欺诈候惩,官疑案情涉贿赂或加刑

发布时间:2024-11-04 17:37

44岁中小企男董事2020年夸大公司僱员数目及薪酬,诈骗渣打银行批出“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逾380万元,因而被廉署起诉。男董事早前承认一项欺诈罪,今于区域法院求情,法官谢沈智慧质疑被告并非如其所说,因一时冲动而犯案。案件押后至12月3日判刑,期间被告还押。

被告冯锦辉。

▲被告冯锦辉。资料图片

官质疑案件涉贿赂

被告冯锦辉(44岁)为龙运汽车大中华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兼股东。

法官谢沈智慧阅读辩方呈上的求情信时,质疑被告犯案时并非一时冲动,又质疑根据警诫供词,此案不止涉及商业诈骗,还涉及贿赂,可能是加刑因素。

控方指,香港是国际社会,涉及银行的欺诈案性质严重,而此案最后的损失由政府承担,渣打银行未必会有损失。

求情称肺炎疫情期间经营艰难

辩方求情称,被告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艰难地维持业务及尝试还款,其后面对此案指控,但也没放弃。辩方说,被告本来依赖女友处理公司文件,但女友2018年为他诞下女儿后出现情绪问题,两人需接受家庭调解。辩方指,被告在审讯期间认罪,明白在这情况下,认罪扣减不会多于20%。

控方开案陈词指,2020年8月3日,被告以龙运汽车主要担保人的身份,代表龙运汽车向渣打银行提交一份“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中小企业分期贷款申请表,渣打同月底批出3,806,400元贷款。控方称,被告申请贷款时,提交两份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的强积金付款结算书,显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的僱员薪金开支,结算书上载有10名僱员资料。其后龙运汽车申报有8人于同月底终止受僱,由于僱用期少于60日,宏利退回相关强积金。被告向渣打提交的宏利结算书显示僱员李乐恒于2020年7月的收入是9.1万元,但李乐恒称其月薪只有约2至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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