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方言属于北方话的冀鲁官话,山东方言的称谓重秩序、重亲情、重礼仪、分亲疏、别内外,具有鲜明的特征。
山东方言中的亲属称谓,以父系称谓为中心,长幼有序,老少分明,具有严格的秩序性。
对长辈和对晚辈,突出辈份,老少分明。如对长辈,称父亲为“爷”、“爹”、“爸”、 “达”,母亲为“娘”、“妈”,祖父为“爷爷”、祖母为“奶奶”。其上每长一辈,则在前加一个“老”字以示区别:称曾祖父为“老爷爷”,曾祖母为“老奶奶”;高祖父为“老老爷爷”,高祖母为“老老奶奶”。对晚辈,称子为“儿”,女为“闺女”,儿子的儿子为“孙子”,儿子的女儿为“孙女”,其下每下一辈,加一“重”字以示区别:重孙子、重孙女;重重孙子、重重孙女。
对同辈,非常注重排行,长幼有序。如称祖父的兄弟姐妹为大爷爷、二爷爷、三爷爷,大姑奶奶、二姑奶奶、三姑奶奶;称父亲的兄弟姐妹为大爷、二大爷、三大爷,大姑、二姑、三姑。
有的地方(如胶东),次序更为齐整,称父亲为“大”、“爹”、“爸”,称伯父则为“大大”、“大爹”、“大爸”,叔父则为“二大”、“二爹”、“二爸”。
有的家族三代、四代之内的同代人,全按数字在前的习惯予以称呼,显得人丁非常兴旺、势力非常庞大。如“四爷”、“五爷”、“四叔”、“五叔”等。对于晚辈,最普遍的现象是,在乳名和称呼中强调其次序性,如“二蛋”、“三蛋”、“二闺女”、“三闺女”等。
在处理家庭问题上,顺序在先者说了算,老大说了算,显示了称谓秩序的权威性。
山东方言中的称谓,宗亲、外亲各成体系。在亲属称谓的体系上体现了讲秩序和讲人伦,以父系家族为中心的旧俗,以“尊”和“亲”为标准,形成了四大亲属称谓体系:一、父系亲属称谓;二、母系亲属称谓;三、夫系亲属称谓;四、妻系亲属称谓。它囊括了一个人社会关系的全部对象。同时,每个体系各自独立,各成系统。
在山东方言中,对姻亲的当面称呼,要用血缘关系的称谓称呼。对于妻子来说,称呼丈夫的一切亲人,一律随丈夫,也就是说,如同称呼自己的亲人一样。对于丈夫来说,称呼妻子的亲人也一律随妻子称呼。
对于干亲的当面称呼,亦完全同于嫡亲,而不像有些地方称“干妈”、“干娘”。
对于庄亲,即同村异姓的人,彼此间的称谓也用亲属称谓词,突出乡亲的亲情。
对陌生人,也根据其年龄、性别特征,称之为“大爷”、“大娘”、“大哥”、“大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