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13日)落案起诉一名汽车代理商前员工,控告他涉嫌以欺诈手段将两个欧洲品牌的汽车零件,售予3间汽车零件经销商,货款总值共约45万元。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星期四(16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答辩。
朱国华,54岁,锦龙有限公司(锦龙)前高级零件专员,被控3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被告于案发时被锦龙派驻油塘车厂,职责包括处理销售汽车零件。他涉嫌于2021年1月至8月期间,向锦龙讹称多份涉及3间车房的销售交易报告及销售发票均为真实,并意图诈骗而诱使锦龙向3间汽车零件经销商出售价值共约45万的汽车零件,导致锦龙蒙受不利。
廉署接获有关汽车零件销售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案中涉及近60张看来是由上述3间车房发出的订单并非属实,即该等车房从没有向锦龙购买相关汽车零件,而是被告把货品售予3间汽车零件经销商。若锦龙知悉实际情况,便不会容许进行有关销售。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