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草案修改法例字眼,废除“女皇陛下”、“总督”等过时提述

发布时间:2024-05-08 19:49

香港政府将向立法会提交《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以对多条条例作出杂项修订,并针对一些不切合香港特区宪制地位的提述在多条条例中作出简单直接的适应化修改,以及废除若干条例中的过时条文或提述。

根据草案,“女皇陛下政府”、“总督”、“维多利亚”、“立法局”等字眼均会废除,例如《邮政署条例》(第98章),商经局建议废除“英国邮政署署长”的提述,又建议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取代“总督会同行政局”;以“特区政府”取代条文中的“官方”(英文文本内的“Crown”)。

草案周五刊宪 本月22日首读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条例草案内的建议修订由不同政策局提出,大致可分为两组:(一)不含法律适应化元素的修改,建议修订大多属于轻微、技术性和无争议性,但对更新或改善相关法例大有帮助。(二)含有法律适应化元素的修改,建议修订让香港法例得以与时俱进,以配合香港在“一国两制”宪制框架下作为现代法治社会的地位。

法律改革委员会秘书处在2022年牵头就香港成文法进行系统性检讨工作,其中主要涉及三个范畴:(1)法律适应化修改;(2)整合法律;以及(3)废除过时的法律。法律适应化修改是指识别和修订1997年7月1日前在香港生效的条例和附属法例中某些条文或提述,使之符合《基本法》及切合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的地位,并适当反映相关政策局的政策原意。

大部分含有法律适应化元素的建议修订,均属术语或技术性质,例如对“女皇陛下、其世袭继承人或继位人”、“总督”、“官方”(英文文本内的“Crown”)、“英国政府”及“国务大臣”等的提述。《条例草案》本周五(10日)刊宪,并于5月22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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