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男子在2020年到2021年间4次性侵就读小学年仅11岁的侄女,害她怀孕到医院引产死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痛斥他罔顾叔侄人伦,严重败坏社会善良风俗,恶性实属重大,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判刑12年定谳。
这名叔叔趁负责接送侄女放学,并将她载往其购入之透天厝而与她独处之机会,将透天厝一楼铁门拉下,无视她拒绝、闪躲,将她拉住使其无法挣脱,进而脱去她所著内、外裤后性侵4次;他又以储值游戏点数为代价,经少女同意与她性交。
少女因而怀孕在2021年6月间至医院引产死婴一名,经医院依法通报,检警查获叔叔。
台南高分院斥责他因一己私欲,对少女为强制性交行为4次,所为使尚在就读小学、年仅11岁之少女怀孕进而引产,严重戕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重判12年,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来源: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