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未成年女生性交拍不雅片,台湾男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3-01-30 16:02

台湾高雄21岁陈姓男子2020年接连利用交友软件,认识就读高中、初中的少女,趁和对方发生性行为时,利用手机偷拍或诱使对方拍摄不雅影片。高雄地方法院依违反儿少性剥削条例判陈男5年,陈不服上诉,法官考量他已与其中一名少女和解,撤销改判4年2月,可上诉。

《联合报》报道,判决指出,陈男案发时年仅20岁,2020年4月、6月间,透过交友软件认识当时仅17岁、15岁的少女;同年11月16日下午2时许,陈男邀请高中少女到他租屋处,陈男趁少女帮他口交时,利用手机偷拍两人性爱影片。

不仅于此,陈男认识另名初中少女时,接连传讯给少女“我想在(再)看一次毛毛”、“宝贝你有自慰影片吗”、“宝宝我要自慰影片”、“喜欢”,诱使对方拍摄不雅影片传送给他观赏。

后来警方侦办一宗妨害性自主案件时,发现被害的未成年女生曾与陈男发生性行为,警方持拘票至陈男住处搜索时,在他手机扣到两名少女的不雅影片,全案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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