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再传私托虐童!家长控2岁儿遭保育员“打头”

发布时间:2025-05-21 13:58

台中市南区1间私立托婴中心遭家长爆料2岁的儿子遭保育员“巴头、捏往外推…”,台中市社会局证实接获通报、立即启动调查,经检阅监视器画面、访视家长与托婴中心人员,初判该名托育人员行为确有不当,将对行为人及托婴中心依法究责,并全面清查是否有其他幼童也遭不当对待。

虐童调查

中市再传私托虐童,家长已到辖区分局报案。(资料照片)

据《中时新闻网报道,1名母亲在社群媒体Threads发文指称,儿子今年4月底在台中市某托婴中心受伤,一开始只是发现孩子脸部与颈部出现抓痕与瘀青,园方称是孩子玩积木不小心,后改口为老师情绪失控“不小心弄伤”。

经要求查看监视器,才发现老师不但巴掌打在孩子头部、让头撞地,接着更捏住脖子、对儿子丢积木,孩子趴地哭泣无人安慰,老师还继续摺纸冷处理,完全无急救概念,其他老师漠视,令人痛心。更离谱的是园长还试图掩盖,对其他家长轻描淡写,事后主管机关竟说老师有“事后处理”,仅凭画面无法认定不当对待。

家长除报警通报儿虐,也要求,监视器录像应全面保存并供家长调阅、不适任教师须立即停职调查,建立通报惩戒机制,以及托婴中心日常应接受突袭稽查,落实高风险处所监督,政府不能再纵容这类行为发生在下一个孩子身上。

社会局表示,5月1日接获通报,稽查人员随即启动行政调查程序,经调阅监视器影带检视画面,比对幼童伤势,初步评估确有不当,该名托育人员事发后已离职;同时,访视辅导团也迅速至托婴中心完成密集辅导,提醒托婴中心辅导托育人员改善托育行为并加强管理,每日巡班及抽阅监视器。

社会局说明,若最终调查结果确认托育人员违反儿少权法,将处6万元以上6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锾,并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称;另审酌行为人情节严重程度,予以一定期限不得担任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

另外,托婴中心如涉及管理疏失,可依儿少权法处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锾,并命其限期改善;若情节严重,得命其停办并公布其名称及负责人姓名,且终止准公共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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