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一对男女光天化日下于东涌一公园公然口交,过程被人拍下,事件引来网民热烈讨论及关注。警方至昨日(10日)拘捕一名36岁姓江本地男子,涉嫌破坏公众体统。据悉,被捕男子任职外卖员。
警方表示,于10月5日接获报案,指有人在东涌市政大楼平台有人作出不雅行为。大屿山警区特遣队人员接手调查,经深入调查后,昨日(10日)晚上约7时于东涌逸东邨拘捕一名36岁姓江本地男子,涉嫌破坏公众体统,他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转交大屿山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四队跟进。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警方重申,“破坏公众体统”罪最高刑罚为监禁七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二人事后更相拥热吻。
日前网上疯传一条长约1分46秒的短片,一对男女在疑似东涌东荟城附近的一个公园公然口交,毫不避忌。当时男子神态相当享受,站在长椅旁稳如泰山,一动不动,而女方亦双手环抱男子下身,似有动作。有途人目睹事件后,随即以手机拍片,又高声狂呼,不时大呼“oh my god”,但该对男女未有理会,甚至一度望向镜头,二人事后更相拥热吻。
▲男方神态相当享受,站在长椅旁稳如泰山,一动不动。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辩解,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的情况下,猥亵暴露其身体任何部分,即属违法,可判处罚款1,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片中男女主角可能已触犯法例。另外,拍片者将有关情况拍摄下来,行为本身不犯法,但如在网上发布有关片段,便可能触犯《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最高刑罚为罚款100万港元及入狱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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