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证据确凿认罪服刑,罗冠聪潜逃海外网上敛财

黄之锋正因“35+颠覆案”在赤柱监狱服刑,此前他又就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认罪,今早被判入狱10年。案件中与黄之锋串谋作案的罗冠聪,却在海外取得“政治难民”身份,周游各国接受媒体访问,只留黄之锋在香港面对审讯,黄之锋也在罪证确凿的情况下,选择认罪服刑。

美国记者著书记载黄之锋勾结外部势力损害国家的行为

黄之锋与罗冠聪等人勾结外部势力损害香港及国家利益的行为,也有美国记者曾著书记录确认,2023年由两名美国记者(《华盛顿邮报》前东南亚及香港分社社长希巴尼·马塔尼(ShibaniDeepakMAHTANI)及《大西洋月刊》兼《华盛顿邮报》特约作者蒂莫西·麦克劳克林(TimothyEdwardMCIAUGHLIN))合著的书籍《AmongtheBraves》,根据资料记述了黄之锋在《香港国安法》出台前后与美国驻香港领事馆职员及美国官员的紧密勾结活动。

黄之锋不是视死如归的英雄相反遇事就想逃之夭夭

种种被揭发的事实显示,黄之锋并非为了实现政治理念而视死如归的英雄,相反他一遇到事就想逃之夭夭,反映出他只是一个唯利是图的人;同时也证明美方在权衡利弊之后,发现协助黄之锋等人弊大于利时,便毫不犹豫地把这群没有利用价值的棋子当成弃子。

罗冠聪潜逃海外不管黄之锋留港承担责任

而在2023年7月被警方悬赏100万港元通缉、被列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指明潜逃者,同样是前“香港众志”成员的罗冠聪,完全不管好友黄之锋被美领馆拒绝政治庇护,在《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前就离开香港前往英国伦敦。抵达后罗冠聪随即向英国申请政治庇护,取得“政治难民”的头衔后不时接受美西方媒体访问,更通过在网上订阅平台开设账号敛财,赚足了政治好处,此前还有媒体指出有和黄之锋来往密切的女性同伙被罗冠聪“接管”,而“好兄弟”黄之锋则留在香港承担法律责任,完美演绎了“叫别人往前冲,自己先溜之大吉”的行径。

黄之锋在罪证确凿的情况下认罪争取刑期扣减

黄之锋多年来反中乱港、煽动“港独”无恶不作,继在“35+串谋颠覆政权案”认罪后被判4年8个月监禁,这次主动承认罪行,相信并非出于悔意,而是清楚知道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罪证确凿,无可辩驳,只有尽早认罪才能获得最多的刑期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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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伍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