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11月2日晚公告,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杨建安、段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决定书”),因披露带修订痕迹的收购股权进展公告,监管部门查实公司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存在问题,违反相关信披规定。同时,监管部门认定公司董事长杨建安、董秘段静对该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华塑控股及杨建安、段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需要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回溯来看,华塑控股10月9日晚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中,多页出现红色删除线及“删除[Xiang]”、“设置格式[Xiang]”等修订记录,甚至部分已从正文中删除的数字、表述及交易条款,仍以批注、修订形式留在文件页面。约当日19时许,该公告恢复正常。

因收购进展公告多处出现修订记录引起媒体关注,华塑控股(000509)10月11日晚发布公告作出澄清称,修订记录未涉及敏感或应予保密内容,修订版与最终正式版内容完全一致,不存在信息披露内容差异。同时,公司承认信息披露审核环节存在纰漏,向投资者致歉。
监管部门认为,公司将带修订痕迹文本对外披露,影响信息披露质量和严肃性,反映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存在问题,违反相关信披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华塑控股及杨建安、段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于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华塑控股称将严格按照四川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深刻吸取教训,扎实推进整改并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将以此为戒,细化信息披露工作流程,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表示,本次收到的决定书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公开信息显示,华塑控股主要从事电子信息显示终端制造业务、精密机床制造业务、碳排放治理业务等。公司控股股东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财政厅。
从业绩来看,华塑控股近年表现并不理想。财务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5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261.65万元、-1393.24万元及-1070.74万元。
进入2026年后,华塑控股业绩未有起色。根据公司最新披露的2026年三季报,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3亿元,同比下降9.38%;实现净利润-2724.82万元,扣非净利润-2847.6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97.74万元,同比下滑16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