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亿交易埋下九年争议,小崧股份创始家族与新主“对簿公堂”

《星岛》记者 陈奇杰 深圳报道

公司董事被罢免三周后,股东博弈风波不断的A股电器制造商小崧股份(002723.SZ)迎来一场关键庭审。

《星岛》了解到,10月21日,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蒋小荣、田一乐、田甜、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向日葵投资”)与被告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华欣创力”)、小崧股份,第三人上海嘉晟时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嘉晟时代”)、刘凌爽、罗明华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

小崧股份曾于8月28日公告披露这起新增诉讼事项,作为原告的蒋小荣一方共提出五项诉讼请求:

确认原告于2017年10月向华欣创力出具的《承诺函》于2026年3月底终止;

确认原告行使表决权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权利已不再受《承诺函》限制;

判定小崧股份立即就《承诺函》已终止、原告行使表决权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权利已不再受该《承诺函》的限制之事项,在其法定信息披露平台上予以公告;

判定本案第三人依法履行公告义务并依法保障原告的股东权益及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知情权;诉讼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

《星岛》此前长期追踪小崧股份内斗进展,该公司系蒋小荣与其亡夫田畴共同发起设立,实际控制人因2015年田畴病故而更替为蒋小荣。2017年10月,蒋小荣以20元/股(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4%)向蔡小如控制的华欣创力转让小崧股份5599.13万股(占当时总股本29.99%),总价11.2亿元。

针对该次股权转让,蒋小荣与其控制的向日葵投资作出承诺,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对小崧股份的任何表决权或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权利。作为蒋小荣子女的田野阳光(目前已成年)、田一乐、田甜同时承诺,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前述权利直至年满18周岁。

这次股权转让与《承诺函》的订立,成为日后小崧股份争端不断的肇始。

2025年12月,小崧股份再度易主,华欣创力向嘉晟时代清仓转让其持有的9.25%小崧股份股权,并于今年4月完成变更。小崧股份控股股东自此变更为嘉晟时代,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罗明华、刘凌爽。

但截至目前,蒋小荣仍持有小崧股份4.01%股份,并通过向日葵投资持有1.71%股份,田野阳光、田一乐、田甜分别持有小崧股份4.79%股份,共计20.09%,大幅超过嘉晟时代所持股份。

小崧股份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加之公司近年来持续亏损,促使蒋小荣提起诉讼以恢复表决权。

《星岛》从蒋小荣方面获悉,其律师在庭审中强调,基于对华欣创力及田畴生前好友蔡小如身份、能力的信任,为确保华欣创力获得小崧股份控制权及公司向好发展的目的得以实现,蒋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在股权转让时作出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承诺的相对人是华欣创力,所服务的是华欣创力取得并维持控制地位、蔡小如成为实际控制人,带领公司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然而,小崧股份在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蔡小如因合同纠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至2025年,小崧股份的净利润分别为-0.07亿元、-2.25亿元及-2.52亿元。原告方律师认为,华欣创力与蔡小如已不具备带领上市公司实现良性发展的信誉和能力,承诺所服务的目的落空。

同时,嘉晟时代受让股份于2026年4月29日过户完成,华欣创力和蔡小如彻底退出小崧股份;至此,原告对华欣创力的承诺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承诺函至迟于该日已经终止。

值得注意的是,原告方律师在庭审中还提到,2021年12月蒋小荣减持1.04%股份,由姜旭控制的南昌新巨耀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小崧股份公告载明减持后放弃表决权的股份占比调整为21.98%,该部分股份并未计入放弃范围,说明蒋小荣的表决权经过市场实践是可以恢复的。此外,原告在股份过户前一个月已向嘉晟时代书面提示风险,其仍有时间核查止损,却仍然完成交易。

法院当庭未就本次诉讼作出判决,接近蒋小荣人士向《星岛》表示预计最快在12月前有判决结果。

《星岛》就小崧股份对诉讼的看法和答辩主张联系公司董秘,其回复表示鉴于该诉讼案件仍在司法审理程序当中,答辩主张、应诉策略属于本案诉讼内部工作安排,现阶段对外披露可能对案件审理产生影响,同时公司也需要遵守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要求,因此本次暂不接受相关采访。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达到披露标准后会及时公告。

公开信息显示,小崧股份专注于可充电备用照明灯具以及可充电式交直流两用风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田畴与其妻子蒋小荣联合创立,2014年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曾被称为“应急灯龙头”。

截至10月23日收盘,小崧股份股价上涨1.65%,报6.76元/股,总市值22.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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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美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