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议员第三选区无党籍参选人张骐晟涉嫌贿选,法院裁定以 200 万元新台币交保,桥头地检署 21 日认为张骐晟交保无法有效防止串供、毁灭证据,向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提起抗告。
高雄市议员第三选区无党籍参选人张骐晟,与父亲张汉雄、胞兄张钧华涉嫌以不实文件协助非渔民取得渔民资格及补助,并以西点礼盒寻求选民支持,3人日前遭桥头地方检察署带回搜索并声请羁押,其中张骐晟经法院裁定以200万元新台币交保候传,张汉雄、张钧华则被羁押禁止接见。桥头地检署21日认为,张骐晟交保无法有效防止串供、毁灭证据,已向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提起抗告。
检方调查,张骐晟涉嫌于今年5月与竞选团队以母亲节餐会为名义,在高雄冈山区、桥头区等地餐厅,向选民赠送市价新台币490元以上的西点礼盒数十盒;另自2025年起,涉嫌利用父亲张汉雄曾任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局长、胞兄张钧华为现任梓官区渔会总干事的资源及人脉,勾结渔会相关人员,以不实文件协助非渔民取得渔民资格及补助,并要求至少10人投票支持。
检方认定张姓父子3人涉嫌违反台湾地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投票行贿罪,以及台湾地区《刑法》中加重诈欺、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等罪,且有毁灭证据、串供共犯及证人之虞,本月13日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其中张汉雄、张钧华经法院裁定羁押禁见获准,张骐晟则获准以200万元新台币具保;另有3名共犯及10名选民分别以新台币10万至30万元不等金额交保。
桥头地检署认为,张骐晟以200万元新台币交保后,虽被责令不得与共犯或相关人员接触、联系,且于侦办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发表或讨论本案相关意见,但因全案尚有未充分审酌全案事证之处,交保条件恐不足以有效防止被告与共犯或相关人员串供、毁灭证据。
桥头地检署表示,相关限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上亦有监督困难,难以取代羁押以达到保全证据目的,为确保后续侦查程序顺利进行,已向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提起抗告,请求撤销原裁定,另为合法适当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