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动态 天津:住房物业费、装修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6-10-21 11:49 星岛财讯,10月21日,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自住住房物业费装修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支持自住住房物业费、装修费提取住房公积金,自2026年10月21日起施行。 来源︱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