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一日开26张罚单:7家银行涉反洗钱被罚994.5万,19人连带

《星岛》记者李鹤鸣 深圳报道

10月19日开幕的金融街论坛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丁向群表示,严肃查处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行为,让监管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步调”一致,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其官网一次性挂出26张行政罚单,涉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等7家大中型银行及19名个人,处罚事项均涉及银行反洗钱业务,对机构及个人的罚金合计达994.5万元。

针对此次被罚,某股份制银行总行回复《星岛》表示,本次处罚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2024年对该行开展反洗钱执法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检查结束后,该行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监管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按照监管要求全部整改完毕。

这是央行自9月份以来第三次批量发布涉及反洗钱领域的行政罚单。

此前9月11日和9月24日,央行已两次发布共40张罚单,涉及广发银行、江苏银行、邮储银行、渤海银行4家银行及阳光人寿保险、东方财富证券、国投证券等3家非银机构,另有上述机构的33名个人被罚,合计罚没金额达5534万元。

今年是我国颁布首部《反洗钱法》20周年。天府立言金融研究院院长曾刚表示,反洗钱处罚明显加码带有新一轮从严监管的信号。其中,持续狠抓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成为各项反洗钱监管的重中之重,而强化“机构+高管”双罚机制则是此次批量罚单透露出的最大信号。

罚单案由均涉反洗钱

央行最新挂网的罚单有3个共同特点。

首先是每张机构罚单的处罚案由均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星岛》调查获悉,该案由主要指向《反洗钱法》对客户身份识别的相关要求,包括开户识别、持续识别、重新识别、受益所有人识别、高风险强化尽调五大环节,其中任一环节缺失都可定性该罚项。从过往央行的行政处罚案例看,该案由也是触发央行开罚单最为高频的类型之一。

罚单还显示,除工商银行外,其余6家银行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同时,还存在其他违规案由。比如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存在“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建设银行存在“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均存在“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以上7家银行的19名个人也因存在上述一条或多条案由而被处以1万至5.5万元不等的行政罚款。

相关处罚是否涉及近期反洗钱违规问题?某股份制银行总行10月18日回复《星岛》表示,本次处罚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2024年对该行开展反洗钱执法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检查结束后,该行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监管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按照监管要求全部整改完毕。

天府立言金融研究院院长曾刚接受《星岛》采访时表示,“从处罚程序看,反洗钱检查要经过现场检查、立案调查、听证和审批,一般滞后数月甚至一年以上。这批罚单所涉违规,大概率发生在2024至2025年甚至更早,是此前检查结果的集中发布。”他指出,今年以来反洗钱处罚明显加码,说明监管不仅在清理积压,更是有节奏地加大公开力度,带有新一轮从严监管的信号。

公示体现“从轻发落”

此次披露的26张罚单作出处罚的日期均为今年6月3日,而“公示期限”均为3年。

《星岛》查阅过往央行的行政处罚公告发现,该公示期限设置始见于央行2024年5月以来的行政罚单,且通常设为5年。例如今年9月24日对广发银行、江苏银行、邮储银行、渤海银行4家银行和32名个人的行政处罚,公示期限均为5年。

相比较而言,公示期限设为3年的罚单较少。除了此次7家银行和19名个人的罚单公示3年外,9月11日央行对阳光人寿保险、东方财富证券、国投证券等3家非银机构和1名个人的行政处罚公示期限也为3年。两批次罚单与9月24日罚单的主要差异在于,机构受罚金额普遍较小。

例如,此次7家银行被罚金额介于106万元至207万元之间,而9月24日披露的广发银行、江苏银行、邮储银行、渤海银行4家银行被罚金额则介于534万元至1743万元之间。这亦被视为监管对7家银行和3家非银金融机构的“从轻发落”。

上述股份制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行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各项监管规定,坚持审慎稳健的风险管理理念,持续夯实合规经营基础,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法定义务,不断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零售业务受罚个人最多

此次罚单的受罚个人涉及的工作岗位亦高度集中。从19名受罚个人在各自机构所在部门看,零售金融业务条线占比超过一半。

其中,来自银行卡/信用卡中心、个人/零售业务部的受罚个人分别有4位,来自个人数字金融部门的有2位。来自运营管理部、合规管理部的受罚个人分别有3位和2位。其余4位受罚个人则分布在网络金融部、交易银行部、现金与结算管理部、普惠金融部等业务部门。

《星岛》调研发现,在2026年1月召开的反洗钱工作会议上,持续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是该会议的重点之一,其中强化“机构+高管”双罚的机制则是此次央行批量处罚各银行业务责任人的重要背景。

反洗钱要做国际评估

我国首部《反洗钱法》于2006年10月颁布,于2024年完成修订,并于2025年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新《反洗钱法》。

根据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牵头单位,统筹全国反洗钱行政监管。此外,央行还牵头中央层面20多个成员单位组成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也是反洗钱相关行政罚单的出具主体。2026年8月举行的央行下半年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做好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工作。

曾刚表示,新《反洗钱法》把监管范围扩大到非银机构和特定非金融行业,强化了“风险为本”的原则,罚则也大幅提高,明确了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基于《反洗钱法》和反洗钱工作现实需要,2026年以来,人民银行加快反洗钱相关制度体系完善,先后颁布实施了《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等多项反洗钱相关规章制度。

对此曾刚认为,三项配套办法把法律原则细化为可检查、可追责的具体要求,令《反洗钱法》各项要求有了落地的抓手。从“有法可依”到“依法严管”,再到“穿透式、全流程监管”,反洗钱已从合规部门的一项专业工作,上升为金融安全和国家治理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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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