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学徒3年前触电亡,4承办公司罚款41万至90万元,官指:涉及人命伤亡案件判刑须具阻吓性

38岁男电工学徒陈卓钧于2023年9月,在一处地盘疑触电身亡。地盘总承办商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及3间承建商同被票控,他们否认“没有采取措施以防止发生电力危险”等32罪,其中一间承办商早前认罪。另外3间公司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施祖尧今早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时指,涉及人命伤亡案件判刑须具阻吓性,各被告没有对工程进行监管,忽视工地安全,罪责严重,分别判处4间承办公司罚款41.7万元至90.8万元。

4名被告依次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港华中国电力(香港)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去也有限公司”和“天扬工程有限公司”,各面对8项传票罪;首两名被告分别被判罚90.8万元;“去也”被判罚约90.4万元;和“天扬”被判罚41.7万元。

被告求情指罚款若超公司资产或面临倒闭

“天扬”早前承认8项传票罪,包括“没有采取措施以防止发生电力危险”、“没有在引致死亡的意外发生后7天内作出意外报告”、“没有向处长提供资料”等;“去也”承认一项“没设有及展示告示”罪,否认其余控罪;而另外2名被告则否认全数控罪。施官早前裁定“去也”及另外2名被告全数罪成。

“天扬”公司代表亲自求情指,本案发生后公司在行业内“接唔到工程,一直系亏损状态”,明言“公司经营相当困难”,望法庭念公司坦白认罪而轻判;另外3名不认罪被告透过法律代表呈上书面陈词,“去也”一方强调,若罚款超过公司资产及收入来源,公司或会倒闭,望法庭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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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岛头条网
编辑︱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