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财讯,9月11日,证监会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对陈广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陈广华使用本人实名认证的某自媒体账号,粉丝数量超103万人(某自媒体认证:投资达人、财经博主),具有一定互联网传播影响力。陈广华于2026年2月3日使用上述自媒体账号发布含有税率调整内容的信息。经查,上述信息为虚假信息。陈广华作为有影响力的自媒体人员,未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在未曾考量及核实相关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即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陈广华在上述行为中没有违法所得。 证监会认为,陈广华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陈广华处以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