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检察院对“梅姨”涉嫌拐卖儿童罪一案提起公诉。
据封面新闻,9月10日,记者在广西见到了“梅姨”的前夫。他称,“梅姨”是广西涠洲岛人。和她在1979年认识,1986年分开。她离开时是不辞而别,小儿子才三岁。

“梅姨”离家后说是去广东湛江投奔她堂姐。前夫找不到她,去涠洲岛打听到得到一个她告诉娘家人的地址。前夫去这个地址寻找,却发现这个是假地址,“从此找不到梅姨。”
他介绍,后来这几十年间,梅姨只回来了两次。一次是生产队分钱的时候,只待了三天。“梅姨”最后一次回家是10年前,当时是小儿子搬进新房的时候,“她到广东之后换了电话号码,就再没了联系。”
另据红星新闻,记者采访到谢家梅第一任丈夫张愈岸,他说谢家梅心够狠。
张愈岸称,他与谢家梅1979年认识,1986年分开,没有领证,谢家梅生了两个小孩之后从未给过抚养费。他说:“当时她17岁,我24岁,因为年龄不到,当年没有领证结婚。到了可以结婚的年纪后,我催她回去拿户口领结婚证,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不去。”
张愈岸称,两人是始终没有领证的事实婚姻。今天记者来才知道她拐卖儿童,其表示,不会去看谢家梅,“40多年了没什么联系,她做什么,我们也管不了。”
“她不辞而别,抛弃我们40年,当初小儿子才两岁,她甚至孩子哭着要喝奶也不给。”“过去四十年,她中途回过两次,一次是拿征地款,拿完就走了。一次是儿子入新房,结果把孙子吓到住院。”“知道她心狠,但没想到干了拐卖儿童这么坏的事,我相信法律会给应有的惩罚……”
张愈岸表示:哪有一个母亲不让自己孩子喝奶?当年,农村孩子都是喝母乳长大的,但是她不让孩子喝奶。我记得她离开前,我小儿子才两岁,饿得一直哭,就是想喝奶,但她不给喝,还说“饭都吃不饱,哪有奶喝”。但这显然是托词,后来我就骂她了。但其实我们之间也没什么大的矛盾,就是因为我家里穷,她走了。另外一个印象就是懒,你让她干活,她会跟你急,和你蹬鼻子上脸。

▲“梅姨”的第一任丈夫张愈岸
据媒体此前报道,人贩子“梅姨”在落网前共有过4段“婚姻”,包括事实婚姻与法律意义上的,她与第一任丈夫生下两个孩子,与第二任丈夫收养了一个孩子。但在与第一任对象同住期间,“梅姨”外出打工,与他人结婚被判重婚罪。此外,“梅姨”的辩护人提出,她是因为遭受第一任丈夫家暴,才跑出去打工,并结识第二任丈夫结婚,被第一任丈夫以重婚罪起诉至法院,经劝返无果,被判重婚罪。
对于媒体报道称“梅姨曾被第一任丈夫家暴”,张愈岸予以否认:“不存在所谓的家暴。当初因为她不给孩子喝奶,以及懒散等情况,我们之间是有过争吵的,我也因此骂过她而已。”
张愈岸说:“不可能去看望她的,四十年了,她从来没有关心过我们,也给我和孩子带来深深的伤害。她犯罪自然有法律对她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