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明确私募个人合格投资者条件: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星岛财讯,9月4日,中国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明确个人可以认定为合格投资者的条件,包括具有二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股权等投资经历,或者担任相关规定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等。

来源︱A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