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发布,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修改建议,其中针对临街阳台、防盗网安装的相关限定条款一经公布就引发大量市民讨论,相关话题快速登上本地社交平台的热议榜单。
这次修改稿的第十七条拟明确划定临街区域的管理红线,建(构)筑物临街的阳台外、窗外等区域,不得随意晾晒、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私人物品。如果临街阳台出于安全防护的常规需要安置防盗网,防盗网必须采用不锈钢等不锈蚀的材料制作,且整体外沿不得超出建筑物外墙立面;临街窗户的防盗网则要求必须统一安装在窗户内侧,不允许突出窗面安装。
对应的第三十七条明确了具体的落地处罚标准,要是违反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在临街阳台外、窗外晾晒、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首先会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逾期没有完成整改的,将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安装防盗网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同样会先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最高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这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领域的地方规章,是由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修订,官方给出的修订初衷是进一步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全方位提升城市颜值气质与综合品质,最终打造更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生活环境。
本次意见征求阶段从8月21日正式启动,将一直持续到9月22日截止,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明确表态,欢迎所有市民朋友通过官方指定渠道提交反馈意见,相关合理建议都会被纳入后续规则调整的参考范畴。
这次征求意见的相关规则之所以引发大范围热议,核心原因是防盗网安装要求、临街阳台晾晒管理等条款,直接触达了大量普通住户的日常居住习惯,很多建成时间较早的小区早年安装的外置防盗网都不符合新规要求。
后续如果相关条款正式落地,如何妥善消化历史存量改造需求、避免普通居民承担不必要的改造成本,都是规则正式施行前需要提前考量的现实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