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深圳的王先生发文晒判决书,显示刘晓庆330万借贷纠纷案二审败诉。据悉,8月3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晓庆借贷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这位知名演员需在未实缴的340万元出资范围内,为“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020年,该公司借款330万未还。2025年一审认定,刘晓庆作为原股东,340万认缴出资分文未缴,需在债务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她不服上诉,又审了8个月,最终还是败诉。

这场民间借贷纠纷始于6年前。2020年,王先生以个人名义出借给许某、刘晓庆珠宝公司330万元,根据当时签订的借条,还款期限为2021年3月30日。
判决书显示,2023年王先生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刘晓庆珠宝公司及许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该珠宝公司以及许某向王先生履行付款义务。
然而,因刘晓庆珠宝公司、许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王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该次执行程序。


2025年5月15日,刘晓庆被举报偷税词条登上热搜。据自媒体“优点娱乐”称,来自深圳的王某爆料称,其周一已从深圳飞到上海,在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进行举报并接受问询。据大河报消息,对此,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并启动调查。
极目新闻留意到,“优点娱乐”的消息中,王某提到2020年12月15日,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曾向其借款330万元,后刘晓庆个人与其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以“形象代言费”的名义将这笔330万元款项转入其个人名下的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并在2021年2月4月开出2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来又陆续开出此类6%税点的发票共42张。王某质疑,此举为逃避个人所得税的行为。
王某对“优点娱乐”表示,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经受理了他举报的刘晓庆涉嫌偷税漏税的案件,接下来将对刘晓庆及其相关公司展开调查和稽查。

极目新闻记者从天眼查平台了解到,涉事公司为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2021年4月,刘晓庆已退出该公司股东行列。目前,该公司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列为非正常户。
5月15日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我局收到王某对刘某某及相关企业存在涉税问题的举报,目前正在依法依规办理。

5月15日深夜,刘晓庆在社交平台发声:本人与举报人王某并不认识,也从无交集。王某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针对上述举报,税务机关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已开展调查,本人及上海奕熙文化传媒中心将积极配合调查核实。


2025年8月8日,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通报称,近期,该局对王某举报刘某庆及相关企业涉税违法事项依法进行了核查。经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税务部门将依法加强税收监管,持续优化服务,促进合规经营、诚信纳税。

2026年1月,大河报《看见》记者从当事人王先生处获悉,其与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刘晓庆珠宝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一事有了新进展。2025年11月7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追加刘晓庆为被执行人,在其未实缴出资340万元范围内对刘晓庆珠宝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王先生称,这意味着,作为刘晓庆珠宝公司的历史股东,刘晓庆有义务偿还他出借给该珠宝公司的330万元。他还向记者提供了相关判决书。1月7日,人民法院公告网显示,刘晓庆已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