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面对上级违规指令,员工究竟该服从安排还是恪守制度?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一名门店副经理应店长要求,累计替领导代打卡39次,被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开除。员工辩称属于执行工作指派,不应追责,但法院审理认定,代打卡属于明显违规行为,不属于善意履职范畴,公司解雇合法,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该案为职场员工应对违规指令、厘清履职边界提供了明确司法指引。
涉案员工穆某系某公司店铺副经理。2025年8月1日至10月19日期间,穆某按照直属上级店长宋某的要求,多次代为完成上下班考勤打卡,累计违规代打卡次数达39次。根据公司《员工手册》明确规定,冒签考勤记录、代他人考勤,涉事双方均属于严重违纪,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该员工手册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已向全体员工公示告知,制度合法有效。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就穆某长期代打卡违纪行为,向企业工会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告知函,履行法定前置程序。同年12月15日,公司正式解除与穆某的劳动关系,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穆某对此处置结果不服,先后申请劳动仲裁、提起一审诉讼,诉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9393.08元,但一审法院驳回其全部诉求。穆某继而提起上诉,坚持自身无罪责。
二审审理过程中,穆某辩称,自己的代打卡行为并非主观故意违纪,而是严格执行店长的工作指派。同时,公司人事部门全程监控在岗,长期未对该行为提出警示、予以制止,属于公司管理疏漏,间接导致自己产生合规认知偏差,不应由个人承担全部违纪后果。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穆某作为任职多年的门店管理人员,熟知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清晰知晓代打卡属于严重违纪行为。
法院明确指出,员工服从工作安排存在合法边界,对于明显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背职场合规底线的指令,劳动者依法应当拒绝执行。穆某累计39次代打卡的行为,已经远超合理履职范畴,不属于善意服从工作安排,已然构成严重违纪。同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规,且已充分公示;解除劳动关系前已依法通知工会,整个解聘流程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二审法院最终驳回穆某上诉,维持原判,公司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