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时间线绝不延期,宜把握体恤收购早圆搬迁安居梦

政府就宏福苑提出收购业权及一系列长远安置方案后,至今已有94.7%、即1878户业主签署接受收购建议,当中74.1%、接近四分三更已正式签署具约束力的买卖合约。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昨日再次表明,8月31日交回接受收购建议信件的期限,是一条严肃的时间线,政府不会延期。距离限期只余数天,仍未作决定的少数业主,有需要衡量不同选项的利弊,作出知情选择。

限期非为催促 实让安置真正向前

政府整套安置工作环环相扣。9月初政府便会向参加计划的居民发出随机排队号码,9月中进行电脑随机排序,至9月底开始正式拣楼,倘若8月31日的截止日期可以一延再延,后面的每一环亦只能顺延,最终受影响的,反而包括已经作出决定、希望尽快安居的绝大多数居民。

早前政府向宏福苑业主进行问卷调查,已有83%业主认为处理速度十分重要。大火过后,居民长期住在临时或过渡居所,一日未有永久住所,一日难以真正安定下来。政府既然早已清楚公布时间表,便不应因小部分人士仍然观望,而随意改动整体安排,否则对已按时间表作出决定的家庭同样不公平。因此,8月31日的限期并非为催促,而是为了让整个安置安排真正向前行。

收购价已定案 无加码空间

至于收购价,已经过专业评估、立法会审议和拨款程序确定,并不是可以任意改动的私人交易。此外,政府现时提供的价格本身已较宏福苑受灾前的专业估值高约三成。未补地价单位以每平方呎8000元收购,已补地价单位则为每平方呎10500元。换言之,政府并非按照火灾后楼宇受损的实际市场价值提出收购,而是在充分考虑居民遭遇和重置居所需要后,提出一个明显较优厚的方案。

仍在观望的业主需要理解,现时的自愿收购与将来可能出现的法律收回业权,是两回事。若日后政府为处理整个屋苑土地及业权问题,需要另行立法收回剩余业权,按照一般补偿原则,考虑的将是收回时物业的实际市值。宏福苑经历严重火灾后,市场价值难免大幅减损,届时补偿水平不能假设仍会等同目前政府主动提出的优厚收购价,更不能寄望较今天为高。

业权始终属于业主,参加与否应由每名业主自愿决定,但政府有责任将每个选项的走向说得清楚明白,让业主作出知情的决定。

多元安置选项 贴心支援

为照顾不同业主的需要,特设销售计划涵盖房委会居屋、绿置居及房协项目,分布于市区、北区以及原区等不同地方,落成时间、单位面积和售价亦各不相同。其中400呎以上的较大单位占约六成,让原本居住在约400呎单位的宏福苑家庭,有较大机会维持接近原有的居住空间。

拣楼安排亦作出特别照顾。政府考虑到不少宏福苑业主年纪较大,未必熟悉楼宇买卖程序,每日仅安排较少拣楼名额,并设专责解说队送楼书及陪同协助。部分宏福苑单位仍有银行按揭,金管局与银行公会已协调十多间银行设立专责队伍,协助受影响业主把原有按揭安排衔接至新购入物业,减少障碍。

诚然,没有任何方案可以满足每一名业主的所有期望,但衡量政策是否合理,应看整体安排是否公平、可行,并能否真正协助大多数受灾家庭走向下一阶段。距离8月31日只有数天。每名业主都有权作出自己的决定,但亦应在充分掌握价格、时间、法律风险和安置选项后,理智衡量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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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岛头条网
编辑︱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