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易伟华等予以通报批评

星岛财讯,2026年8月21日,上交所对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及其交易对手方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查明,易伟华、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锦程)、赵小波存在信息披露、协议转让业务办理违规。对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及其交易对手方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赵小波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市公司股东及相关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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