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旺角上海街指压淫窦,拘77岁翁涉管理场所

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8月20日中午在区内展开代号“搜鹢”的扫黄行动,突击搜查上海街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并以涉嫌“管理卖淫场所”拘捕一名77岁姓潘本地男子。

警方在该单位内检获一些证物,包括记帐簿、避孕套和毛巾。涉案人已被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案件将于9月4日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以涉嫌“管理卖淫场所”拘捕一名77岁姓潘本地男子。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39条《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十年。

警方呼吁市民守法,严格遵守相关规例。警方将继续严正执法,打击各项非法活动。

▲警方在该单位内检获一些证物,包括记帐簿、避孕套和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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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岛头条网
编辑︱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