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朗日前发生的“狗咬狗”悲剧,在社会上激起强烈反响。香港是一个有爱心的城市,许多市民本身就是狗主人,把狗狗当作亲人,所以大家在网上看到小狗惨死的血腥过程时,无不感到震惊和心痛。这起悲剧暴露出的狗主人责任缺失问题,值得整个社会深刻反思。我们恳切期望每位狗主人都能从中吸取教训,肩负起管束宠物的责任,因为这既是对它们最真挚的爱护,也是对整个社会最起码的交代。
涉事大狗上个月曾咬过其他狗
养狗从来都不只是个人喜好,而是一项需要长期承担的责任。提供充足的食物、干净的饮用水、舒适的居所,以及定期的兽医检查和疫苗接种,这些固然是基本义务,但饲养者的责任远不止于此。宠物的行为对周边环境与社区居民的影响,同样属于饲养者必须时刻关注的范畴。狗毕竟是动物,缺乏人类的道德判断与风险意识,其行为主要受本能与情绪驱使,尤其是体型较大、力量较强的犬种,一旦受到惊吓或刺激,瞬间展现出的攻击性往往难以预测和控制。
纵观这起悲剧的始末,我们不认为涉事的大狗主人尽到了应尽的责任。大狗已经植入芯片,身上也有狗牌,证明它不是流浪犬,但事发时主人竟然不见踪影。更令人愤慨的是,根据渔护署的记录,涉事大狗7月10日有过咬伤其他狗的前科,当时被署方拘留,随后由主人领回。当时署方已经明确告诫,必须在公共场所使用长度不超过两米的狗绳稳妥牵引,还要对它进行适当的控制。这些告诫绝不是无的放矢,而是基于公共安全与动物福利的审慎考量。但8月17日的悲剧证明,那位主人对渔护署的告诫置若罔闻,他对生命与法规的轻视态度,令人发指。
他的行为,几乎等同于将狗置于半弃养甚至完全弃养的状态——名义上有主人,实际上却缺乏有效看管与训练,放任自流。要知道,狗没有受过“社会化”训练,不懂得和其他动物和睦相处,可能会本能地把周围当作弱肉强食的丛林,一遇到“猎物”就胡乱撕咬——元朗的悲剧不就证明了这一点吗?
养狗应当顾及公共安全责任
我们自然不会去责怪那只咬死小狗的大狗。它本身并没有“恶意”,它的行为都源于动物的本能。事实上,它极有可能面临被安乐死的命运,这对一条生命而言,同样是莫大的遗憾与悲哀。但正因如此,罪责更应当由饲养者承担。渔护署的拘捕行动,正是对这种责任缺失的回应。现在回想起来,倘若饲养者当初认真听从署方的告诫,使用合规的狗绳、持续进行行为训练,矫正狗的攻击倾向,那么悲剧或许就可以避免。系好狗绳看似简单,却是有效控制狗的最基本做法。忽视这一点,就等于把风险转嫁给社区其他成员。
“狗咬狗”的悲剧,对全香港所有狗主人来说,是一次极其深刻且痛心的警示。香港的街头巷尾、海滨长廊和休憩公园,随处可见主人牵着宠物散步的温馨画面,这原本是城市文明和爱心的美好体现。然而,当部分饲养者把养狗当作纯粹的个人娱乐,或者只为满足一时冲动,却不愿意承担责任,忽略公共安全与动物福利,不幸就可能随之而来。爱狗的人固然希望宠物能自由活动,但自由必须建立在责任之上。养狗,特别是养大狗,需要很大的耐心和投入,如果饲养者没有时间、精力或者能力妥善照顾,那就应当慎重考虑是否要饲养。这就是元朗“狗咬狗”悲剧给我们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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