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岁父亲性侵亲女10年,承认强奸等15项罪名,法官:从重判处!

48岁工地工人10年间强奸女儿14次,曾趁女儿来月经、生病的时候强奸对方,甚至扬言“我生你出来,我要你活你就活,我要你死你就死!”直到女儿24岁时被强奸后忍无可忍报警求助。该工地工人此前承认强奸及未经同意下肛交共15项罪名,特委法官郭棟明一度考虑判处无期徒刑,今天早上在高等法院批评被告把女儿当作性玩具,完全漠视其身心创伤,让女儿10年来活在炼狱之中,悔意流于表面,认罪只是因为定罪不可避免,最终重判监禁22年。

被告Y.S.承认14项强奸罪及1项未经同意下实施的肛交罪,共15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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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美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