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男警涉嫌于去年12月,在尖沙咀警署内非礼前来报案的女子,他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否认猥亵侵犯罪受审。女事主供称因诈骗案求助,与被告核对月结单时,被告声称“你要企喺我隔离对㗎”,要求事主站在身旁。其后被告先后三次触碰事主大腿,事主在第三次发生时感觉大腿“暖暖哋”,看到被告的前臂移动。因此事主不再认为被告不小心,“我几肯定佢系非礼紧我”。
X就一宗裸聊案及诈骗事件报案
被告伍嘉威,今由大律师郑明斌代表。被告被控于2025年12月20日在香港九龙弥敦道213号尖沙咀警署227A室内猥亵侵犯X。
女事主X透过视像作供,指案发当日上午1时许,她独自携同文件到尖沙咀警署报案室,取票后坐在右边角落等待朋友Y到达。叫号后X与Y到2号柜台,X告知军装警员她遭人诈骗160万元,另有一宗裸聊案遂报案。警员回应因涉及刑事成份,将会有“CID同事嚟接你”。
X随被告入房交待两案内容
X形容被告其后走到报案室,大声问“边个系百六万嗰个?”,X遂举手示意“我呀!”。之后X跟随被告进入涉案227A室,她认为是杂物房,因内有饮水机、影印机等。X和被告面对面隔枱而坐,X背对门口,被告背后有影印机。二人开始对话,X向被告提及除诈骗外亦涉及裸聊案,并向被告展示手机撷图和文件。
承认事实指女事主X案发时39岁,她于去年12月20日到尖沙咀警署,就一宗诈骗案件求助;当时被告便装当值,X的女性朋友Y之后亦到场陪同。同日下午约4时,被告带X到227A室,X将与骗徒的对话纪录等发送至被告的工作手机。X在5时许向Y发送讯息,其后Y向在场的军装警员投诉,军装警员遂到房间处理。翌日上午,警员量度X身穿的连身裙裙脚离地63厘米,长靴连袜长45厘米;被告当时坐著的椅子扶手离地65厘米,而被告坐下时左手垂直离地38厘米。被告于今年3月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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