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AI短剧《被裁掉的女孩》女主角“方桃子”抖音主页上发布美瞳广告视频引发热议。
8月7日,记者检索发现,“方桃子”主页的相关广告视频已无法搜索到。

“方桃子”账号发布视频宣传美瞳产品。
在8月初发布的一条商业推广视频中,“方桃子”口播该美瞳“戴了一天都很舒服”“做了高光定轴,眨眼不偏移”,以剧情种草的形式推广产品。
视频播出后,大量网友提出AI虚拟人没有真实的眼睛,根本无法试戴美瞳,不可能拥有“佩戴一天很舒服”的真实体验。那这种代言到底违不违法?出了问题谁担责?

有媒体致电相关品牌属地市场监管投诉热线,询问医疗器械产品是否可由AI虚拟人代言。对此,接线人员表示,相关事项已移送属地管理部门滁州市琅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迪表示,《广告法》第二条将广告代言人界定为“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AI数字人本身不具备独立法律人格,无法成为广告代言人。AI角色为纯虚拟形象,本身不受《广告法》代言人条款约束,但广告主仍须对广告内容真实性负责,否则广告主需承担虚假宣传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