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湾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深入调查后,周三(5日)下午约3时在区内展开打击卖淫场所行动,突击搜查川龙街一单位并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
行动中,人员拘捕一名40岁本地女子涉嫌“管理卖淫场所”,以及4名年龄介乎35至43岁的本地女子涉嫌“协助管理卖淫场所”。
人员在该单位内检获按摩床、床单、大量避孕套、润滑剂、按摩油及毛巾等证物。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39条《经营卖淫场所》, 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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